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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修编〔2022〕38号)
文章来源:修武县编委办 发布时间: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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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修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县直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修编〔2022〕38号


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

为确保省政府赋权事项承接到位,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工作环境,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做好权限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修政办〔202262)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事项 2项,增加72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3项,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050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行使权力,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对外公示工作,提升权责清单的公众知晓率和关注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附件: 县政府部门取消、增加、调整、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xls

 

 

                         中共修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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