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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财政预算报告
文章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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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按照“凝心聚力、转型攻坚、争创一流、绿色发展”总要求,紧紧围绕“中国超级旅游目的地、中国养生地核心区、中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这一核心,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促和谐,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经济运行质量呈现逐月转好的态势,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增长。

(一)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971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目标为158095万元。实际完成98156万元,占年预算的101 %,增长9.1%,圆满完成了县人代会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任务。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1059万元,占年预算的100.5%(国税完成5451万元,下降7.1%;地税完成55608万元,增长11.1%);非税收入完成37097万元,占年预算的101.9%,增长9%;年末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62473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7.6%,增长10.8%。

主要支出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94万元,较2014年增长26%,原因是2015年进行了工资调整,平均每人每月增资300元以及将支持旅游发展资金列入该科目;

公共安全支出9233万元,较2014年增长6.1%;

教育支出32020万元,与2014年持平;

科学技术支出3172万元,与2014年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87万元,较2014年增长32.1%,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人均提高标准23元,由原来的70元提高到93元以及退休人员人均调资300元;

医疗卫生支出18225万元,较2014年增长18.1%,原因是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提高了财政补贴标准,人均补贴标准提高了60元;

节能环保支出4999万元,较2014年增长152.6%,原因是上级专项补助增加;

农林水事务支出22089万元,较2014年下降0.5%;

交通运输支出7692万元,较2014年下降38.6%,原因主要是郑焦城际铁路前两年支出较大,导致该科目基数大;

住房保障支出4850万元,较2014年增长223.8%;原因主要是公积金提高标准和实行契税补贴。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年初目标为51778万元,后经人大批准调整为10200万元,实际完成932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8%,为调整后预算数的91.4%。支出预算年初目标为57525万元,实际完成1352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较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县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为378万元,实际完成37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1061万元,实际完成21316万元,为预算数的101.2%。

(二)主要财政工作

2015年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两大煤炭企业方煤、白煤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中州铝业连年亏损,房地产企业持续低迷,新培育的汽车产业园、维科重工项目、电商产业园项目尚未形成税收新支柱。面对困难,县政府坚持“稳中求进、转中促活”的总基调,采取多种措施,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增长。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提升

●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在县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县财税工作办公室,指定一名副主任任主任,财政、国地税各指定一名副职任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综合治税取得明显成效:企业闲置土地进一步摸清,矿石运输企业税收增收措施已经制定,房产税逐步纳入收入笼子,医药系统、教育系统以往应征未征的税收正逐步规范;水利、国土、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护税协税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综合治税土地方面税收达1.5亿元。

●实施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县政府多次召开乡镇长、财政两税部门所长专门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县乡分成意见,极大调动了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年终结算获超收分成的乡镇有6家,共超收639万元。

●两税部门在堵塞税收漏洞方面出实招并取得实效,税收突破6亿元大关。

2、财政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财政存量资金得到有效盘活。2015年年初开始对往年结余结转长期滞留的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全面清理,实施了分类管理,2015年共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4071万元,对因经济大气候等原因造成的财力不足,供给乏力的现状进行了有效地补充。

●收回结余结转资金。年终对部门和单位2015年结余结转资金全部收回,为下年度的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石,共收回国库资金3057万元,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财政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进一步充实了财政监督检查队伍,补充了三名工作人员,先后开展了涉农资金检查、财务制度检查、村级账册检查和惠农资金检查等多个单项检查,对5个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整改处罚,保证了财政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良好效果。

●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得到有效尝试。收集整理我县PPP项目21个,在郑州顺利召开了推介会,谋划了运粮河改造和县域PPP项目,并被收入省级项目库。

●国库集中支付信息体系进一步健全。对全县八个乡镇和小营工贸区的电脑操作系统软件进行了更新,网络支付更便捷;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县预算单位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初步实现会计核算中心和国库支付中心的并轨,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全面完善。严格统一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合理控制债务总量,明确偿债责任,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体系,2015年共偿还政府性债务8700万元,有效降低了政府性债务风险。

●继续推进公务卡改革。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结算带来的风险,全县133家预算单位录入系统3182张公务卡,刷卡金额2065万元。

3、财政评审工作规范有序

2015年县评审中心顶着各方面压力,严格程序、规范手续、依据政策、比照市场,共评审各类财政投资项目346个,送审资金93970万元,审减资金14090万元,审减率达14.99%。做到了用政策说话,用政策办事,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财政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的作用。评审中心采取的评审风险报告办法,被市评审中心作为经验推广。

4、国资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门面房管理得到规范。2015年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门面房进行了全面清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门面房出租出借行为的通知》,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门面房纳入规范管理范围。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到期门面房的公开招租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增加国有资产收入314万元,较2014年增长89.2%。

●国有资产登记手续进一步健全。进一步健全规范了国有资产登记制度,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购资产必须先到国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国资部门列入国有资产账册后才能购买使用,有效地避免了重买轻管的情况发生。

●规范了临时机构资产购置程序,设置了公物仓,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浪费。2015年农业局的产权登记、省委巡视组办公用具等临时性机构使用办公用品,均由国资部门调剂或购买,有效地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了重复浪费。

5、非税收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印发了《关于规范财政收支票据管理的通知》,从源头上扼制了坐收坐支和乱收费的现象。

●逐单位落实非税收入项目,根据近三年收入情况确定非税收入目标,为准确编制收入预算奠定基础。

●对非税收入网络系统进行更新换代,并将我县非税收入纳入全省非税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地规避非税收入中易出现的风险。

6、全力推进民生改善

促进“三农”和“美丽家园”建设,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88万元,拨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815万元,拨付小麦保险资金16.5万元,拨付育肥猪保险资金157万元,帮助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好“美丽家园”建设工作。投入资金4268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供水排水、亮化绿化等项目,不断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克服各种困难,全县的各项支出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养老、医疗、低保、住房公积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都得到了充分及时的保障。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是县政协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财政部门扎实工作、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财源结构不优、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压力较大;财政债务包袱较重,政策性增支较多,财政保运转的压力很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应对措施,确保财政健康平稳运行,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6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6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调中求进、改中激活、转中促好、变中求胜,紧紧围绕“转型提升、融合发展”总战略,以建设“中国超级旅游目的地、中国养生地核心区、中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核心,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需求,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收入安排

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551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7.5%,增加7362万元。分部门应完成:国税部门完成5996万元,增长10%(营改增的增收因素除外);地税部门完成60057万元,增长8%;财政部门完成39465万元,增长6.4%。

2016年财力预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55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计53596万元(仅预计上级预算告知部分,专项指标款及各类项目资金、一次性款项均未列入),上述收入合计159114万元,减去预计上解支出14276万元,2016年我县财力预计为144838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2、支出安排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48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0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减少2148万元,下降8%;

公共安全支出10975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6%;

教育支出30465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450万元,增长1.5%;

科技支出3513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0.5%;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81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2402万元,增长19.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48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1195万元,增长10.1%;

节能环保支出82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3.9%;

城乡社区支出526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4%;

农林水事务支出23297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1.5%;

交通运输支出525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250万元,增长5%;

住房保障支出667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21.3%;

预备费支出2725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减少436万元,下降13.8%;

债务付息支出3194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减少2081万元,下降39.5%,下降原因是2015年偿还了8700万元政府债务,2016年还款压力减少。

需要说明的是:支出预算安排144838万元,如果加上上级追加的转移支付,我县2016年支出预计会达到170000万元左右。

(二)其他三项预算安排

1、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2256万元,较上年完成数增幅250%。支出预算安排34911万元(含上年结转3336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编制。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2015年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4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幅10%,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原则编制。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1897万元,支出预算10053万元,收支结余18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501万元。

(三)主要工作

1、认真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加强财源培植,做大财政蛋糕。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调整适应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新常态,实事求是地看待收入增速变化,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加强与税务等征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增长。

●调整支出结构,关注解决民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落实重大民生政策的新要求,面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压力,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新增财力更多地投向重点民生领域,集中精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提高民生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加强预算执行的刚性。对未列入部门预算的追加项目,从严控制,必须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集中经县人大批准后方可进行预算追加,否则一律不予支付,以确保把财力真正放到能促进修武发展的项目上去。认真研究各领域上级资金与县本级资金承担的项目,避免交叉重复安排财政资金。

●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继续抓好“三公经费”督导检查、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等工作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领域实行信用负面清单制度。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2、2016年主要支出政策

●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农村扶贫开发。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采取平台融资、政府贴息办法,不断强化城市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化建设步伐,重点投向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一级开发和重大招商项目等。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足额及时拨付;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逐步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推广运用PPP模式,推进集聚区建设。加快投融资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PPP模式应用领域,完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扩大应急转贷资金应用范围。

●预算执行坚持“有保有压”。对2016年已明确的扶贫投入开发,调整机关县直单位工资,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标准,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及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提高农村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费补助和护理费标准,落实公务交通补贴,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职级并行政策,完善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等11项增资政策,确保落实到位。严格控制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合理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清理“吃空饷”、超编进人问题,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3、2016年财税改革重点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当年预算只安排能支出去的资金,解决“先列预算、再做前期、项目进展慢、资金效率低”的问题,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的转变。

●建立结转结余资金收回机制。对本级预算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当年不再结转,一律收回,上级资金按照财政部要求结转两年,收回的资金仍需要使用的,列入下年度预算统筹考虑。

●清理财政专户和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逐步清理和收回的财政专户和单位实有账户资金,在2016年底前全部调入国库,按照权责发生制事项单独核算,在两年内使用完毕。届时仍未使用完毕的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修明渠,堵暗道”,将清理甄别后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工作;实行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制度;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研究建立“三公”经费管理长效机制。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将“三公”经费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三公”经费预算实行零增长,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研究县、乡财政体制调整。在去年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明确县乡财政体制责、权、利办法,探索编制乡级财政预算模式,从源头上控制乡级财政支出渠道混乱,收支科目交叉重复的现象。

●继续探索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有效途径,努力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规范门面房出租出借入手,不断探索城市道路广告经营权的公开招租办法,制定出台国有单位房屋土地处置的相关意见,规范处置行为。探索成立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机构,对全县国有企业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认定,严控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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