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秦家柱等17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修政任字〔2024〕3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24〕41号文件,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秦家柱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刘小丽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陈健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琼同志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赵灵丽同志为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
任命任楠同志为城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薛长富同志为周庄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史聪聪同志为云台山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昆同志为王屯乡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梁栋栋同志为西村乡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芳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玲同志的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免去赵新东同志的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煜川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检验师职务;
免去吴相青同志的县信访局专职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张虎同志的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国平同志的县供销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