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依法维权的工作制度,全面扩大“一函两书”工作的覆盖面,让工会组织“沟通无障碍,服务零距离”的服务理念深入人心,9月2日至3日,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一函两书”工作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县总工会协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抽调专人,认真把好严防、严管、严控三个关口,注重督导、排查、宣传、维权四个环节,对有劳动争议案件的用人单位和有关职工进行了回访,对重点行业企业和劳动力密集的用人单位开展了法律宣传,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走访双向问,发出履职担责“提醒单”。县总工会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调研、开展谈话、现场询问等不同方式,聚焦各用人单位在每年春节前后、工资集体协商月、安全生产月、高温季节等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时间节点,遵守劳动用工、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利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高温津贴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开展了监督检查,提醒各用人单位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各基层工会组织、广大职工和工会会员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排查无死角,长明风险问题“警示灯”。从企业制度、合同签订、会议记录、工资底册、保险福利、工作与休息时间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等不同环节全面、仔细排查,发现问题,能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及时解决的,建立台账,责令限期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宣传全方位,提升懂法用法“水平线”。县总工会专门印发了《工会法律宣传在身边》宣传册页10000余份,明确了全面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的定义、推行“一函两书”的目的、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如何开展日常劳动法律监督以及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推行“一函两书”制度的举措,让广大职工对此项工作一目了然,提高了知晓率,取得了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
维权尽职责,牢记为民服务“公仆心”。县总工会在落实“一函两书”联动机制的同时,及时挂牌成立了由县总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局+司法局组成的“修武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公布了职工维权热线电话,“有困难找工会”成为全县广大职工热议的话题。此次宣传活动,专门明确了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宣传要求,抽调6余名业务骨干组成专项宣传小组,确保了“一函两书”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