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近期省文明办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展示要求
(一)程序规范合规。村规民约制定要由村党组织全程主持,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程序制定或修订。
(二)价值导向正确。村规民约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规定村民应当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充分反映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塑造引领时代新风尚,展现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大操大办、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合法权益,涉黑涉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
(四)约束措施有效。村规民约内容要符合基层实际,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能够规范和约束本村实际工作,对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和现象,有相应的批评教育及惩戒措施,能够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
(五)形式灵活实用。村规民约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体例可以包括结构式、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形式,贴近生活、切实管用、通俗易懂,不在网上抄袭,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
(六)作用发挥明显。组织实施1年以上,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群众普遍熟知认可,在遏制高额彩礼、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等方面作用发挥明显、成效显著,有两件以上工作案例。
二、报送要求
7月20日前,各乡镇要通过召开会议、大喇叭广播、张贴公告、发倡议书、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全面宣传征集推荐优秀村规民约工作。
7月22日前,各乡镇确定1—2个具有当地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村规民约,将附件纸质版盖章、电子版报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对各乡镇报送的优秀村规民约进行把关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宣传推介,同时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
联系人:王鑫焱 7192104
邮 箱:xwwmb7192104@163.com
附件:优秀村规民约推荐表
修武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