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修武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存在问题进行立即整改的通知
修电商办〔2022〕7号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4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修武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相关问题落实更改到位顺利通过国家商务部验收,2022年9月1日-9月15日,我单位对项目中标单位天津伍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初期验收工作,通过对服务中心板块、物流板块、村站板块进行检查,发现部分点位需要进一步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问题1: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级物流中心的建设进度缓慢。
问题2: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大多是文创内容,缺少电商元素和内容,尚无企业入驻运营,没有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作用。
问题3:部分村级服务站点运营情况不够理想。部分站点离县城较近,物流快递基本都是自取,站点负责人经营观念不新,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加上部分站点负责人忙于自身事业,对电商事业了解不够透彻,热情度不高。
二、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修武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掌握整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制定本单位整改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逐项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限内,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不能按顺序时间进度完成任务,在上级部门检查验收时不达标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二)认真总结上报。在整改过程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纸质资料、站点视频、图片等相关台账材料,并汇总装订成册,整改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图片等材料报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修武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反馈电子商务进农村存在问题,反映出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天津伍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要以此次督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请天津伍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务必在2022年11月30日前将此次检查发现整改情况书面报送修武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修武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