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任字〔2017〕4号 关于刘三妮等2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HL10001-1401-2017-00004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17〕4号 关于刘三妮等2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修政任字〔2017〕4号
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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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7-09-29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政任字〔2017〕4号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三妮等2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17〕101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刘三妮同志为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王艳霞同志的县山区办副主任职务。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