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文〔2016〕90号 签发人:申 琳
办理结果:B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刘宝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修武、武陟、博爱部分企业行政区划转移审批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的提案”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修武县高度重视对外开放工作。近年来,我县全面落实“四评”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努力营造优越的投资环境,为企业打造最优的发展平台。
2015年6月,为协调解决焦作市城区部分工业企业存在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等手续办理问题,市政府组织政府办、法制办、金融办、工信委、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房管中心等10余家市直部门及各相关县、市(区)政府,成立了焦作市依法处理工业后续问题工作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关于依法处理工业后续问题的工作方案》及《关于依法处理工业后续问题工作责任分解》,对焦作市29家城区工业企业、15家老城区搬迁企业和5家拟上市企业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的责任。
我县主要负责原属我县的9家调入新区企业手续办理工作。2015年7月14日,我县成立了依法处理工业后续问题工作小组,认真按照市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简化企业手续办理程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截至目前,2015年确定的9家企业中的7家企业相关手续已基本办结,振新生物、焦矿机器2家企业正在办理。
按照2016年3月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16〕8号)文件要求,我县需为腾鑫钢材市场、通港物流公司等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我县已为腾鑫钢材市场、通港物流公司2家企业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规划手续待企业控规编制完成后即按程序办理。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按照市政府部署,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尽快为企业办理各项手续。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修武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帆帆
联系电话:0391—7187668 邮 编:45435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