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二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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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043的小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赵家味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碟,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赵家味饭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2号。

二、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62的小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买小燕早餐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碟,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买小燕早餐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58号。

三、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48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丁芬杂碎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碗,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丁芬杂碎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64号。

四、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49的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鹏华烩面馆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碗,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鹏华烩面馆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63号。

五、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56的小拼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王东东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小拼盘,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王东东饭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拼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70号。

六、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59的小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伊品轩餐饮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盘子,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伊品轩餐饮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盘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20号。

七、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78的盘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炫雅小吃服务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盘子,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炫雅小吃服务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盘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62号。

八、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79的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陈王林砂锅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碗,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陈王林砂锅饭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65号。

九、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80的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兴辰小吃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碗,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兴辰小吃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61号。

十、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90的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又伊新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碗,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又伊新饭店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67号。

十一、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93的小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海成杂面馆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碗,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海成杂面馆使用不合格消毒餐具小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68号。

十二、抽样单编号XBJ23410821932731497的小碟。

(一)抽检基本情况

修武县春红牛肉面馆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碟,经中检集团(鹤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书,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修武县春红牛肉面馆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修市监当罚〔2023〕19号。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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