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5月31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电话:0391-7188696 传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年5月3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年产8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 |
焦作中宇特玻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 |
1.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搅拌、镀膜、钢化工段废气经集气罩(风管)+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打磨、打孔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部分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固废暂存间暂存,返回生产厂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2 |
年产20000台关风器项目 |
修武县周庄镇洼村村西 |
河南省丰祥机械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修武县周庄镇洼村村西,占地面积1500m2,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1.喷塑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现有工程抛丸机废气共用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UV光解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安装强制抽风装置,并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固废,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1.拟对焦作中宇特玻有限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万元。项目为年产8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原片玻璃、检验、切割、磨边、打孔、检验、清洗 、钢化、检验、包装成品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搅拌、镀膜、钢化工段废气经集气罩(风管)+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打磨、打孔和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部分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固废暂存间暂存,返回生产厂家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
2.拟对河南省丰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0台关风器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周庄镇洼村村西,占地面积1500m2,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项目为年产20000台关风器,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铸件、抛丸清理、机加工、部件组装、喷塑、组装、成品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喷塑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现有工程抛丸机废气共用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一套UV光解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内安装强制抽风装置,并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类收集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固废,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