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章来源: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县分局 发布时间:2020-05-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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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190-1430-2020-00006
文章标题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关于2020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领域>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
2020-05-19
发布机构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县分局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关于2020518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20年518日,公示期:五天(遇节假日顺延)。

电话:0391-7188696   传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2051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修武县公安局云台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修武县云台山镇政府对面

修武县公安局

项目总投资1244.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1万元。规划总用地17580m2,主要建设业务技术用房一栋(三层),其中建筑面积3268m2

1、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施工全场区设置全封闭围档,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建筑材料规范堆存、密闭、覆盖,减少扬尘产生。车辆运输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弃土由有资质的渣土处理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安全处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2、运营期:餐饮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烟道楼项排放;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区域内绿化或周围山体生态恢复;餐饮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在有盖容器内,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加强绿化,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标志,降低进出入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

年加工1500套民用家具项目

焦作市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栗园大道中段西侧

焦作思美家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加工1500套民用家具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板材—裁板—雕刻—加工—打磨—封边—批灰、打磨—喷漆(外协加工)—检验、成品。

 

1.裁板、雕刻、打磨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工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封边工段、冷压工段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共同引入1套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内设置1台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及时清理车间地面,减轻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在废气治理设施处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加强厂区内外绿化。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木料下料工段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纸、废液压油、废乳胶桶和生活垃圾。木料下料工段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纸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木料下料工段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纸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安全处置。废液压油、废乳胶桶为危险固废,采取密闭容器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拟对修武县公安局云台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云台山镇政府对面,总投资1244.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1万元。该项目规划总用地17580m 2 ,主要建设业务技术用房一栋(三层),其中建筑面积3268m 2 。项目设置刑事技术用房、网络安全用房、备勤用房、档案用房、涉案财物用房等。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地上停车位、绿地、休闲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供暖采用空调。该项目不建设警犬基地和警犬用房。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减少扬尘产生。建筑施工全场区设置全封闭围档,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建筑材料规范堆存、密闭、覆盖,减少扬尘产生。车辆运输采取密闭措施;安装在线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产生的弃土由有资质的渣土处理单位外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安全处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2、运营期:餐饮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烟道楼项排放;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区域内绿化或周围山体生态恢复;餐饮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在有盖容器内,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加强绿化,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标志,降低进出入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五、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环保验收。
    2、拟对焦作思美家家具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套民用家具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栗园大道中段西侧,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万元。建设规模为:年加工1500套民用家具;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板材—裁板—雕刻—加工—打磨—封边—批灰、打磨—喷漆(外协加工)—检验、成品。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裁板、雕刻、打磨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工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封边工段、冷压工段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共同引入1套UV光氧催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内设置1台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及时清理车间地面,减轻无组织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在废气治理设施处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加强厂区内外绿化。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木料下料工段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纸、废液压油、废乳胶桶和生活垃圾。木料下料工段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纸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木料下料工段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砂纸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安全处置。废液压油、废乳胶桶为危险固废,采取密闭容器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加装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004t/a,COD:0.0378t/a、NH 3 -N:0.0049t/a,颗粒物:0.264t/a。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