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6-20 16:55

字号:【

索 引 号
HL10180-1301-2017-00056
文章标题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领域>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6-20
发布机构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620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6月20,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电话:0391-7188696   传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6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年产1万吨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生产线项目

修武县云翔路西段路南

河南水状元管业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云翔路西段路南,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52万元。

1.管材塑化挤出废气、管件注塑成型废气经收集后统一引入1套UV光解催化净化器处理,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废气,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餐厅油烟及燃气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餐厅顶部排气筒排放。

2.真空泵排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废水统一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废包装袋售予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不外排;餐饮垃圾采用有盖容器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返回混合工段重新利用,不外排。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拟对河南水状元管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云翔路西段路南,占地面积43333m2,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2万元。项目为年产1万吨塑料给排水管材、管件生产线,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原材料、混合、塑化挤出、真空定型、冷却切割、检验包装、成品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管材塑化挤出废气、管件注塑成型废气经收集后统一引入1套UV光解催化净化器处理,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破碎废气,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餐厅油烟及燃气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餐厅顶部排气筒排放。

2.真空泵排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废水统一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废包装袋售予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边角料、不合格品破碎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不外排;餐饮垃圾采用有盖容器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返回混合工段重新利用,不外排。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