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章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9-15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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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180-1301-2017-00047
文章标题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领域>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9-15
发布机构
修武县环保局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915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9月15,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电话:0391-7188696   传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91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年产1500万只自由空间隔离器项目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

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1.贴片及磁环点胶工序废气、检验清洁工段产生的乙醇废气采用净化风柜过滤器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后,经排风系统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废石英玻璃、芯片切割产生的边角料、废棉签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2

荣盛康旅云台古镇(一期)项目

修武县宁城大道和青龙大道交叉口西南

修武荣盛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宁城大道和青龙大道交叉口西南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161万元。

1.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建筑材料规范堆存、覆盖,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应与环卫部门结合后及时拉走,安全处置;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影响。

2.营运期:燃气废气经烟道收集后于楼顶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餐厅楼顶排气口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商业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烟净化装置废油和隔油池产生的动植物油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和电机等加装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拟对河南鑫宇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只自由空间隔离器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6646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项目为年产1500万只自由空间隔离器,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外购材料、镀膜加工、芯片合成、测试芯片性能、进行芯片切割、检验外观、组装产品、测试产品性能参数、标记偏振态、检验外观、包装等工序。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贴片及磁环点胶工序废气、检验清洁工段产生的乙醇废气采用净化风柜过滤器对空气进行净化处理后,经排风系统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集聚区污水管网。

3.废石英玻璃、芯片切割产生的边角料、废棉签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5吨/年,NH3-N:0.005吨/年。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

2、拟对修武荣盛文化旅游古镇开发有限公司荣盛康旅云台古镇(一期)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宁城大道和青龙大道交叉口西南,占地面积262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5万平方米,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61万元。项目为荣盛康旅云台古镇(一期),建设内容包含韩愈故里景观商业街、名人客栈区和特色主题餐饮街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施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建筑材料规范堆存、覆盖,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及时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应与环卫部门结合后及时拉走,安全处置;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影响。

2.营运期:燃气废气经烟道收集后于楼顶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餐厅楼顶排气口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商业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烟净化装置废油和隔油池产生的动植物油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和电机等加装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9吨/年 NOX:0.555吨/年,COD:7.661吨/年,NH3-N:1.223吨/年。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