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5月10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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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年5月1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年产1500万块洁净型煤项目 |
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 |
修武县昌大洁净型煤厂 |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1.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封闭厂房内,搅拌机进料产生的颗粒物,在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堆存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建设规范化密闭原料仓库,原料卸车过程在仓库内进行,仓库四周及顶部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喷淋面积覆盖全部原料堆存区域,定时洒水;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厂区时对车轮和车身清洗,道路及时清扫、洒水保洁。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作为原料回用;不合格产品重新返回搅拌机搅拌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5.为了防止工程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沉淀池、污水收集管网、原料及成品库等区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1、拟对修武县昌大洁净型煤厂年产1500万块洁净型煤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项目为年产1500万块洁净型煤项目,工艺流程:无烟煤、煤泥、固硫剂—搅拌—成型—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搅拌机、配料器、蜂窝煤型煤机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封闭厂房内,搅拌机进料产生的颗粒物,在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堆存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建设规范化密闭原料仓库,原料卸车过程在仓库内进行,仓库四周及顶部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喷淋面积覆盖全部原料堆存区域,定时洒水;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厂区时对车轮和车身清洗,道路及时清扫、洒水保洁。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作为原料回用;不合格产品重新返回搅拌机搅拌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5.为了防止工程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沉淀池、污水收集管网、原料及成品库等区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