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6月23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17年6月23日,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电话:0391-7188696 传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年6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石料项目 |
修武县郇封镇焦庄村南 |
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厂 |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郇封镇焦庄村南 ,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
1.再生骨料生产线每台设备进出料口处上方与密闭皮带链接处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再生水洗砂生产线每台设备进出料口处上方与密闭皮带链接处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采取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存,配备雾化喷淋系统,原料运转采用密闭皮带等全封闭转运方式,车间内配备工业吸尘器吸尘,加强厂区地面硬化、绿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 2.再生水洗砂生产线洗砂机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去铁、去杂产生的废铁、废钢筋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其余杂质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作无害化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使用单独容器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2 |
年产60万吨再生骨料、细骨料项目 |
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北 |
焦作市浩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北,总投资32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1、投料、鄂破、给料、(粗)破碎工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两台振荡筛、一台细破机收集的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采取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存,配备雾化喷淋系统,生产车间顶部安装圆筒滤芯过滤器,原料运转采用密闭皮带等全封闭转运方式,车间内配备工业吸尘器吸尘,加强厂区地面硬化、绿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去铁、去杂产生的废铁、废钢筋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其余杂质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作无害化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细骨料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
1、拟对修武县博奥新型建材厂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石料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郇封镇焦庄村南,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万元。项目为年产3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石料,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原料、破碎、除尘、筛选、水洗、成品等工序。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再生骨料生产线每台设备进出料口处上方与密闭皮带链接处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再生水洗砂生产线每台设备进出料口处上方与密闭皮带链接处加装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采取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存,配备雾化喷淋系统,原料运转采用密闭皮带等全封闭转运方式,车间内配备工业吸尘器吸尘,加强厂区地面硬化、绿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
2.再生水洗砂生产线洗砂机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去铁、去杂产生的废铁、废钢筋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其余杂质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作无害化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使用单独容器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料物:2.15吨/年。
六、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
2、拟对焦作市浩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再生骨料、细骨料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李固村北,,占地面积9685平方米,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项目为年产60万吨再生骨料、细骨料,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投料、鄂破、除铁、粗破、筛分、细破、搅拌等工序。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投料、鄂破、给料、(粗)破碎工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两台振荡筛、一台细破机收集的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采取封闭式原料仓库堆存,配备雾化喷淋系统,生产车间顶部安装圆筒滤芯过滤器,原料运转采用密闭皮带等全封闭转运方式,车间内配备工业吸尘器吸尘,加强厂区地面硬化、绿化,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去铁、去杂产生的废铁、废钢筋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其余杂质由当地环卫部门运走作无害化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细骨料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料物:3.16吨/年。
六、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