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4月11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17年4月11日,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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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年产3000万块洁净型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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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郇封镇十里铺村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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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兴国煤球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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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修武县郇封镇十里铺村村南,总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 |
1.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封闭厂房内,搅拌机进料产生的颗粒物,在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堆存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建设规范化密闭原料仓库,原料卸车过程在仓库内进行,仓库四周及顶部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喷淋面积覆盖全部原料堆存区域,定时洒水;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厂区时对车轮和车身清洗,道路及时清扫、洒水保洁。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作为原料回用;不合格产品重新返回搅拌机搅拌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5.为了防止工程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沉淀池、污水收集管网、原料及成品库等区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2 |
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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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五里源乡西板桥村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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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路佳水泥稳定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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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西板桥村村北,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
1.石料仓库密闭,上料、搅拌车间密闭,设置水喷淋装置;自动喂料斗三面封闭一面设置水喷淋装置;水泥筒上方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主机封闭,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化验室设备冲洗废水,车轮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搅拌机清理产生的水泥稳定土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水泥稳定土、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专门消纳场所;实验室化验废水、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储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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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对修武县兴国煤球厂年产3000万块洁净型煤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郇封镇十里铺村村南,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万元。项目为年产3000万块洁净型煤,工艺流程:无烟煤、煤泥、固硫剂—搅拌—成型—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搅拌机、自动上料机、蜂窝煤型煤机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生产设备全部布置在封闭厂房内,搅拌机进料产生的颗粒物,在搅拌机进料口处设置集气罩收集颗粒物,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原料装卸、堆存产生的颗粒物,采取建设规范化密闭原料仓库,原料卸车过程在仓库内进行,仓库四周及顶部安装自动喷淋装置,喷淋面积覆盖全部原料堆存区域,定时洒水;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厂区时对车轮和车身清洗,道路及时清扫、洒水保洁。
2.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生产搅拌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作为原料回用;不合格产品重新返回搅拌机搅拌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5.为了防止工程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沉淀池、污水收集管网、原料及成品库等区域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
2.拟对修武县路佳水泥稳定土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西板桥村村北,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万元。项目为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贮料、进料、搅拌、成品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石料仓库密闭,上料、搅拌车间密闭,设置水喷淋装置;自动喂料斗三面封闭一面设置水喷淋装置;水泥筒上方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搅拌主机封闭,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化验室设备冲洗废水,车轮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搅拌机清理产生的水泥稳定土属于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水泥稳定土、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专门消纳场所;实验室化验废水、废机油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储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