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章来源:修武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7-03-30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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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180-1301-2017-00026
文章标题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领域>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3-30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330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17330,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话:0391-7188696 

    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33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年产50台玉米精选筛项目

修武县周庄镇周庄村村南

修武县高科机械厂

项目占地面积3293.3m2,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

1、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车间内安装强制抽风装置,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喷塑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自带滤芯过滤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废边角料属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滤芯、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拟对修武县高科机械厂年产50台玉米精选筛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周庄镇周庄村村南,占地面积3293.3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万元。项目为年产50台玉米精选筛,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切割、折弯、打孔、焊接、组装、喷塑、烘干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除尘器收集处理,车间内安装强制抽风装置,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喷塑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自带滤芯过滤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废边角料属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滤芯、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