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章来源:修武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3-20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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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180-1301-2017-00014
文章标题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领域>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3-20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320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17320,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电话:0391-7188696   传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32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当阳峪陶瓷文化产业园项目

修武县西村乡当阳峪村东

河南紫牛房地产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西村乡当阳峪村东,总投资16000万元,环保投资87万元。

1、施工期:建筑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路面硬化、定期洒水,建筑材料规范堆存、覆盖,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多余则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安全处置;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影响。

2、营运期:餐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餐饮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再进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分类收集,统一清运。

             

拟对河南紫牛房地产有限公司当阳峪陶瓷文化产业园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西村乡当阳峪村东,占地面积37612平方米,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7万元。项目为当阳峪陶瓷文化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宋瓷文化中心、当阳峪陶瓷文化产业园核心区、商业陶瓷展览和展销厅、商业旅游精品客栈、商业旅游住宿酒店及配套用房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施工期:建筑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施工路面硬化、定期洒水,建筑材料规范堆存、覆盖,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施工全过程监控;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多余则运至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安全处置;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影响。

2、营运期:餐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餐饮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再进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分类收集,统一清运。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调试运行正常后,应及时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