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7月13日拟作出的修武县弘扬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耐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7-15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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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180-1301-2017-00068
文章标题
关于2017年7月13日拟作出的修武县弘扬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耐磨精密铸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领域>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
2017-07-15
发布机构
环保局

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713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20177月13,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话:0391-7188696  

    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7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

年产10000吨耐磨精密铸件项目

修武县五里源乡大堤屯西

修武县弘扬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大堤屯西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7万元。

1、中频电炉烟尘采取集气罩收集+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真空浇注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冷凝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中频电炉共用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砂回用系统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送至脉冲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与中频炉共用一套);焊接工艺采取定点焊接,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处理;车间加强强制通风,并配备工业吸尘器,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2、中频炉冷却水和电阻炉调质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中频电炉炉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外运填坑、铺路综合利用;抛丸、打磨粉尘回用重新熔化,重新利用;涂料壳、废泡沫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砂收集后作为制砖用;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拟对修武县弘扬矿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耐磨精密铸件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大堤屯西,占地面积6亩,总投资约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项目为年产10000吨耐磨精密铸件,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废铁、熔化、精炼、脱氧、真空浇注、电阻炉调质、抛丸、打磨、修复、成品等工序。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中频电炉烟尘采取集气罩收集+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真空浇注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冷凝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中频电炉共用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砂回用系统产生的粉尘经引风机送至脉冲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与中频炉共用一套);焊接工艺采取定点焊接,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收集装置收集处理;车间加强强制通风,并配备工业吸尘器,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2、中频炉冷却水和电阻炉调质冷却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中频电炉炉渣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外运填坑、铺路综合利用;抛丸、打磨粉尘回用重新熔化,重新利用;涂料壳、废泡沫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砂收集后作为制砖用;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工程应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室内布置、加装减震基础和消声器等综合防治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该项目污染物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48/年,苯乙烯:0.135/年,非甲烷总烃:0.045/年。

六、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