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8月27日拟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县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日期为2019年8月27日,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电话:0391-7188696 传真:0391-7192020
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9年8月2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年破碎3万吨废旧车辆外壳等工业塑料及废水果筐项目 |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西片区 |
修武县鑫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105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
1.废气:破碎机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共用的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建设规范化生产车间,生产时全封闭,车间地面必须硬化;破碎料转动过程采用密闭式皮带输送机等全封闭转运方式;车间内设置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主要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全过程监控。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固废: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分拣工序产生的铁丝、铁片,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
2 |
年产5000吨支架、600吨锚杆支护产品项目 |
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方庄转盘向北1000米路西 |
焦作方鑫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总投资508万元,环保投资43万元。 |
1.废气:支架产品生产线切割工段颗粒物要固定工位,并于工位设置底吸式集气罩,焊接工段颗粒物固定工位,并于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与切割工段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设备冷却水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切割下料、钻孔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及废海棉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
3 |
年产2000吨网类支护产品项目 |
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方庄转盘向东1500米路南 |
焦作方鑫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2.9平方米,总投资502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
1.废气: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餐饮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车间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主要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全过程监控。 2.废水:拉丝润滑冷却水经金属网编织机自带的水槽冷却沉淀后,回用于拉丝工段;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3.固废:一般固废包括拉丝、切断、编织过程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矿用带边角料、拉丝机自带水箱定期清理产生的沉渣,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
4 |
年产5000台(套)高端智能矿机设备产业园项目 |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郇塔路东段南侧 |
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修武产业园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309446.7平方米,总投资198000万元,环保投资715万元。 |
1.废气:抛丸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除尘器、排气筒均依托铆焊工序);铆焊工段设置密闭负压区域,烟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工段设置密闭负压区域,烟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废气经“沉降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房设置封闭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批腻子及腻子晾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底漆涂装生产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2道玻璃纤维过滤棉+漆雾袋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面漆涂装生产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1道玻璃纤维过滤毡+1道板式初过滤棉+1套袋式过滤器+1套UV光解催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性面漆生产线调漆、喷漆废气经“1道玻璃纤维过滤毡+1道板式初过滤棉+1套袋式过滤器+1套UV光解催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生产线活性炭吸附废气均采用催化燃烧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主要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全过程监控。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PH调节+隔油+混凝气浮+双氧水氧化+砂滤+碳滤”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 3.固废:一般固废包括钢材边角料、机加工铁屑、抛丸粉尘、切割烟尘、喷砂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钢材边角料、机加工铁屑、抛丸粉尘、切割烟尘、喷砂粉尘、焊接烟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打磨粉尘、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切削液、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黄油、废过滤棉、漆雾袋式过滤器废滤袋、漆雾、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稀释剂、废油漆桶、浮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低噪声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5.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西厂界外14米,南厂界外37米,东厂界外28.5米,北厂界外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6.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
5 |
年产500台(套)面粉机设备技改项目 |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西片区 |
修武县利民机械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 |
1.废气:喷塑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预处理,烘干废气经UV光解净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喷塑废气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内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对车间内粉尘进行有效清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影响。 2.固废:除尘设备收集的喷塑粉末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废紫外灯管属于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3.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4.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西厂界外50米,北厂界外5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
1、拟对修武县鑫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破碎3万吨废旧车辆外壳等工业塑料及废水果筐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西片区,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4万元。建设规模为年破碎3万吨废旧车辆外壳等工业塑料及废水果筐,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废旧车辆外壳、废水果筐—分拣—输送—破碎—装包—成品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气:破碎机进出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共用的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建设规范化生产车间,生产时全封闭,车间地面必须硬化;破碎料转动过程采用密闭式皮带输送机等全封闭转运方式;车间内设置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主要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全过程监控。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固废: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分拣工序产生的铁丝、铁片,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4. 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54t/a。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环保验收。
2、拟对焦作方鑫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支架、600吨锚杆支护产品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方庄转盘向北1000米路西,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总投资5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3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5000吨支架、600吨锚杆支护产品。工程产品包括支架产品和锚杆支护产品,支架产品主要由支架及底板构成,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支架加工、底板加工、组焊等工序。支架加工主要包括折弯成型—切割—组装—校直—焊接等工序。底板加工:钢板—下料—钻孔。锚杆支护产品包括锚杆及托盘两部分,分别加工后包装外售。 锚杆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下料、挤压、滚丝及组装包装等工序。托盘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下料、冲压成型及包装等工序。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气:支架产品生产线切割工段颗粒物要固定工位,并于工位设置底吸式集气罩,焊接工段颗粒物固定工位,并于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与切割工段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主要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全过程监控。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设备冷却水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一般固废主要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切割下料、钻孔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及废海棉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5t/a。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环保验收。
3、拟对焦作方鑫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网类支护产品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方庄转盘向东1500米路南,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总投资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2000吨网类支护产品。项目产品为金属网和塑编网,主要以外购的镀锌钢丝、碳钢圆盘、矿用带、焊丝、肥皂水、拉丝粉等为原料,经拉丝、切断、焊接、织网成型等工艺制成。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气: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餐饮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车间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主要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全过程监控。
2.废水:拉丝润滑冷却水经金属网编织机自带的水槽冷却沉淀后,回用于拉丝工段;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暂存池暂存,定期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3.固废:一般固废包括拉丝、切断、编织过程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废矿用带边角料、拉丝机自带水箱定期清理产生的沉渣,分类收集后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05t/a。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环保验收。
4、拟对世邦工业科技集团修武产业园有限公司年产5000台(套)高端智能矿机设备产业园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郇塔路东段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309446.7平方米,总投资19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15万元。项目为年产5000台(套)高端智能矿机设备产业园,项目产品分为:高端智能矿机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减速机、环保设备四种类型,其中智能控制系统的生产工艺:外购部件在厂区内进行组装。高端智能矿机设备、精密减速机、环保设备的原材料分为板材、铸件、圆钢、型材四大类,主要工序有下料、抛丸、焊接、喷砂、喷底漆、机加工、除油、装配、喷中漆、面漆。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气:抛丸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除尘器、排气筒均依托铆焊工序);铆焊工段设置密闭负压区域,烟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工段设置密闭负压区域,烟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砂废气经“沉降室+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房设置封闭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批腻子及腻子晾干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底漆涂装生产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2道玻璃纤维过滤棉+漆雾袋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面漆涂装生产线调漆、喷漆、流平、烘干废气经“1道玻璃纤维过滤毡+1道板式初过滤棉+1套袋式过滤器+1套UV光解催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油性面漆生产线调漆、喷漆废气经“1道玻璃纤维过滤毡+1道板式初过滤棉+1套袋式过滤器+1套UV光解催化+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各生产线活性炭吸附废气均采用催化燃烧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主要工段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实行全过程监控。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PH调节+隔油+混凝气浮+双氧水氧化+砂滤+碳滤”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
3.固废:一般固废包括钢材边角料、机加工铁屑、抛丸粉尘、切割烟尘、喷砂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钢材边角料、机加工铁屑、抛丸粉尘、切割烟尘、喷砂粉尘、焊接烟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打磨粉尘、含油废抹布、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切削液、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黄油、废过滤棉、漆雾袋式过滤器废滤袋、漆雾、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稀释剂、废油漆桶、浮油、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4.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低噪声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5.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西厂界外14米,南厂界外37米,东厂界外28.5米,北厂界外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6.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4.0701吨/年,NH3-N:0.3608吨/年,非甲烷总烃:3.387吨/年,颗粒物:3.73吨/年。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环保验收。
5、拟对修武县利民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套)面粉机设备技改项目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地址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西片区,建设性质为改建,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万元。建设规模为年产500台(套)面粉机设备技改,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钢材—下料、折边—焊接—静电喷塑、固化—机加工—组装—检验—成品入库等。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废气:喷塑废气经自带滤芯除尘器预处理,烘干废气经UV光解净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与喷塑废气共用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内配备移动式工业吸尘器,对车间内粉尘进行有效清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影响。
2.固废:除尘设备收集的喷塑粉末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废紫外灯管属于属于危险废物,采取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危废仓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工作。
3.噪声:工程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生产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加强车间密闭等降噪措施。
4、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西厂界外50米,北厂界外50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五、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09t/a,非甲烷总烃:0.004t/a。
六、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达标排污,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及时依法依规进行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