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6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计划和生态股。公示日期为2017年6月6日,公示期:七天(遇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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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99号(454350)
2017年6月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云上的院子?乡村度假小镇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
西村乡金陵坡村 |
焦作市合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西村乡金陵坡村,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73万元。 |
1、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以及冲洗茶具废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暂存池暂存,用于农事体验园施肥,废水不处排。 2、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期扬尘和运营期餐厅油烟。施工期扬尘采取“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运营期餐饮服务中心、自行车主题餐厅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楼顶排气筒排放。 3、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医疗固废,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固废采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排风机以及车辆噪声,采取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并通过加强区内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要采取植树、种草等生态补偿措施对该区域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确保环境安全。 6、落实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
拟对云上的院子·乡村度假小镇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的主要内容。你公司应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的内容建设,如需变更建设内容,须报修武县环保局同意方可变更,如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立即终止本批复的行政许可,该项目须依法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项目在取得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依法开工建设。
三、项目厂址位于西村乡金陵坡村,占地面积219311.4平方米,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特色民宿、服务接待中心、餐饮服务中心、农事体验园、以及古村落维护及修缮后作为风情茶馆、创客工坊、咖啡小屋乡村酒吧等观光旅游学习场所,同时建设文化广场、活动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四、在项目建设中必须落实以下要求: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以及冲洗茶具废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暂存池暂存,用于农事体验园施肥,废水不处排。
2.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程施工期扬尘和运营期餐厅油烟。施工期扬尘采取“六个百分之百”防治措施;运营期餐饮服务中心、自行车主题餐厅油烟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楼顶排气筒排放。
3.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医疗固废,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固废采用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空调、排风机以及车辆噪声,采取设备室内布置、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并通过加强区内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要采取植树、种草等生态补偿措施对该区域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确保环境安全。
6.落实环评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
五、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安全。项目建成运营后,应及时向修武县环保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使用。
六、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修武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性质、地点、建设内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