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关于河南省第三“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11批)
文章来源:修武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12-1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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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关于河南省第“三散”污染治理

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11批


截至201912月820时,河南省第“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修武县生态环境信访问题5件,现将第11批交办1件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受理编号D410800000000201912060003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院内有一家鹅卵石破碎厂,在4号管控期间我们过去时,料堆漏天堆放,当时还正在生产,好多车辆正在装车,当时反馈给镇政府(办公室主任范主任)范主任说该企业是民生工程。该厂料堆未覆盖,没有喷淋设施。注:投诉人是消费报的,他和中国信息报一同去的,在中国新闻信息网已发稿件,希望抓紧整改。(举报地点:修武县五里源乡中心医院向北200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关于“修武县五里源乡中心医院向北200米, 院内有一家鹅卵石破碎厂”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修武县五里源乡中心医院向北200米, 院内有一家鹅卵石破碎厂”具体位置位于修武县云台大道西侧,五里源乡西板桥村北地,五里源乡卫生院北侧,该院内有两家企业,分别为:1、修武县路佳水泥稳定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水泥稳定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4月20日经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修环评表字[2017]18号。工艺流程:原料(石子、石沙、散装水泥)→上料→料斗→计量→搅拌→成品(水泥稳定土)。2、修武县路佳道路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5月24日经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修环评表字[2019]17号。工艺流程:原料(建筑垃圾骨料石料)→一次破碎(颚破)→二次破碎(锤破)→搅拌→浇筑成型→成品。故举报件中所称的“有一家鹅卵石破碎厂”实为修武县路佳道路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在4号管控期间我们过去时,当时还正在生产,好多车辆正在装车”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在4号管控期间我们过去时,当时还正在生产,好多车辆正在装车”问题,实为修武县路佳水泥稳定土有限公司正在生产,2019年12月4日0时启动焦作市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内容:橙色预警期间该企业应执行停产;禁止运输措施。根据2019年11月26日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允许部分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第二批)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期间依规作业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9]231号文件精神,修武县路佳水泥稳定土有限公司为重大民生工程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允许依规作业。

2019年12月8日,经对修武县路佳道路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预制构件项目现场勘验,该项目至今尚未完全建成,目前建设主要生产设备为地下颚式破碎机一台(配套一台110千瓦∕小时电机),锤石破碎机一台(配套二台160千瓦∕小时电机),两台主要生产设备满负荷生产时每小时用电量为430度,每天最大负荷约10320度。通过电力部门查阅12月4日总用电量为533.4度,每小时总用电量为22.225度。虽然该企业用电量小,且正在建设,但不排除部分工段生产。

(三)关于“该厂料堆漏天堆放,没有喷淋设施”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

修武县路佳道路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件预制构件项目厂区料棚北边为高压线,因安全原因导致不能扩建料棚,料棚外约有长15米、宽13米,面积为195平方米物料裸露,未采取任何防风抑尘措施,现场已责令该企业将物料进行覆盖。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时将物料仓储大棚内喷淋设施安装到位。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修武县路佳道路建材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已对裸露物料覆盖到位。下步,修武县将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夯实网格责任,强化环境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9日,修武县环境保护局给予修武县环境监察大队负有监管责任的副大队长韩朋予以通报批评。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进驻焦作市时间:20191126日-12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91-8861901,邮政信箱:焦作市A015号专用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