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文〔2021〕32号 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A202105010029批转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0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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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001-140031-2021-00013
文章标题
修政文〔2021〕32号 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A202105010029批转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修政文〔2021〕32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领域>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5-05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政文〔202132                  签发人:魏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X2HA202105010029

批转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焦作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2日,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X2HA202105010029)信访举报件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办理52日,县委、县政府组织住房城乡建设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郇封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

亿祥东郡小区东围墙向北一条臭水沟,臭气熏天,滋生蚊蝇。

二、调查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查,举报中所称的“亿祥东郡小区”实为修武·亿祥东郡,该小区位于修武县云台大道18号,该小区属商业住宅小区,20122月开始销售入住。该小区建设期间东围墙外南侧有一口临时排污井,业主入住后进行了封堵不再使用。因年久失修,近期出现生活污水外溢现象,外溢的生活污水流入该小区东围墙外的河沟内。202152日,经现场检查,发现河沟底部存有约长20米、宽0.8米、深0.3米的生活污水,流入河沟的生活污水当天气炎热时,易滋生蚊蝇,产生臭味

三、处理情况

202152日,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河南亿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已将临时排污井彻底封堵,并将沟内的污水清理完毕。同时,修武县住房保障中心要求河南亿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加强日常环境卫生巡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四、追责情况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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