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文〔2021〕27号 签发人:魏 松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2HA202104270025
批转信访举报件查办情况的报告
焦作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单(D2HA202104270025)信访举报件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迅速办理。4月28日,县委、县政府组织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王屯乡人民政府等部门,对该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查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问题
焦作市修武县王屯乡王村北地,浩建石料厂,夜间生产,噪声扰民。
二、调查情况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浩建石料厂”实为修武县浩建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修武县王屯乡王村,法定代表人孙迎军,统一信用代码92410821MA474BK42U。总投资800万元,该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8年6月21日由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修环评表字〔2018〕18号)。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一期年产25万方)于2020年1月自主验收,主要设备为破碎机、洗砂机、制砂机、振动筛、搅拌机、水泥仓、粉煤灰仓、矿粉仓等,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搅拌—成品。污染防治设施为破碎工段建设有三套袋式除尘器,大棚料仓内建设有喷淋设施,冲洗罐车砂石分离工段建设有沉淀池。洗砂废水治理设施絮凝池+沉淀池。2021年4月2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破碎工段未生产,洗砂工段未生产,商品混凝土工段正常生产,商品混凝土工段配套建设的袋式除尘器运行正常。
关于“夜间生产,噪声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北侧、东侧均为耕地,西侧距修武县惠丰建材有限公司300米,南侧距离王屯乡王村500米。该企业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工段和筛分工段,两个工段均在密闭大棚内,锤式破碎机在地下11米深处,振动筛加装有减震垫,可有效降低噪声。2021年4月29日,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东厂界昼间55dB(A),夜间44dB(A);南厂界昼间53dB(A),夜间46dB(A);西厂界昼间55dB(A),夜间45dB(A);北厂界昼间52 dB(A),夜间46dB(A),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夜间车辆运输及厂区周围道路车辆运输时产生一定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三、处理情况
一是要求该公司减少夜间车辆运输,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确保企业严格按照要求经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特此报告。
2021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