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艺术素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现制定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和完善符合审美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促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艺术教育保障,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遵循艺术教育的规律,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既关注学生艺术课程学习水平,也关注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既关注学生的学习成果,也关注学生的学习态度;既关注对学生的基本要求,也关注对学生的特长激励。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学校可分年级段组织实施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上报。
二、具体内容
(一)测评内容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及分值,根据教育部《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办法》要求执行。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指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指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二)测评分值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基础指标40分;学业指标50分;发展指标20分,其中加分项目10分。90分以上位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测评办法
1.基础指标
基础指标的测评主要依据学生日常艺术课程出勤率,参与度和参加各类艺术兴趣小组等情况,采用学生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定和学校艺术素质测评小组终审相结合的方式。把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艺术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能按时参与音乐、美术课程学习无缺勤情况分别得5.5分,缺勤一次扣0.3分;学生在音乐、美术课程学习中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的分别得2分,如在艺术课程学习中表现不够积极地酌情扣分;学生能在音乐、美术课程学习中积极完成课堂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业的得5分,未能完成的视其完成情况酌情打分;学生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或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演出的得10分,未参加者不得分;学生在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或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演出中能充分发挥个人艺术素养的得4分,如在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或学校组织的各项艺术演出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得5分。
2.学业指标
学业指标的测评在每学期期末通过终结性评价方式来完成。基础知识测评采用笔试形式,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及新课程标准组织测评,低段采取口头测试形式,中高学段采取笔试形式。基本技能测评由学校艺术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学生在歌曲演唱、器乐演奏、综合艺术表演及绘画、书法、工艺制作等内容当中各选择一项进行测评。
学生在音乐、美术技能测评中,测评组根据学生自选项目的表现分优、中、差打分。(优:11-12.5分,中:9-11分,差:9分以下)
3.发展指标
学生能自主参加校外艺术活动的测评组根据其参加情况打分。 学生能在学校现场艺术测评中展现某一艺术特长,根据展现情况分优、中、差打分。(优:8-10分,中:5-8分,差:5分以下)
三、其他要求及措施
(一)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坚持平时考查与期末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评价标准,并贯穿音乐、美术课堂教学及活动中。
(二)优化艺术课堂教学和课外兴趣活动,为培养学生特长打好基础。音乐、美术教师要认真负责地按照艺术教学大纲和教材基本要求,根据艺术教育规律和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我校的学生实际组织教学及兴趣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艺术学习兴趣。
(三)音乐课要加强欣赏教学,普及器乐教学。既要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又要培养学生掌握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技能、技巧。在评价中要考查学生对音乐感觉能力。
(四)美术课要严格按照教材实施教学,加强书法、绘画、陶艺等教学,培养学生的美术欣赏能力。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艺术教学活动,发扬学生的特长,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即学生全员参与,做到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有机结合,从而提高艺术教育的整体水平。
修武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