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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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省、市、县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学生欺凌和暴力危机事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结合《修武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县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现明确学校防欺凌工作相关人员职责,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职责。

一、校长职责

1. 各级各类校(园)长为本校学生防欺凌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预防校园欺凌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 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校园欺凌信息。

3. 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力,确保人员、安全防卫设施及时到位。

4. 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二、主管副校长职责

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工作,监督各项制度的日常落实。

三、安全专干职责

1. 协助主管副校长做好学校日常安全具体工作。

2. 根据环境条件与校园欺凌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日常教学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经常性分析情况,部署综治安全工作。

3. 部署和实施对教职工和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反校园欺凌教育、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措施的宣传引导。

4. 组织开展每月一次学校安全大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并落实整改工作。

四、班主任工作职责

1. 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落实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开展有效工作。

2. 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特别对性格内向,在同学间无存在感的;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的;身体机能存在障碍的;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的。针对这类学生,在学习、生活上班主任要给予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做到与同学融洽相处。

3. 营造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班风。

五、任课教师职责

在课堂上随时关注学生,发现行为异常或学生之间小矛盾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六、事发处理流程

1. 严格规范调查处理,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应急领导小组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 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预防校园欺凌应急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

3. 对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结果,学校要及时留存相关调查、处理程序资料。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修武县学校欺凌事件认定与处理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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