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修武县教体系统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全面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等汛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防汛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有效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河南省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河南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教体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修武县教体系统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师生员工为中心的思想,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把防止学校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金标准,最大程度的减少洪 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坚持党政同责、属地为主。在县委、县政府及其应急指挥机构统筹下,在省、市、县三防指挥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以校为主”的原则开展防汛工作。
(3)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的防汛理念,提高广大师生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等汛情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等,对各类可能引发洪涝灾害的因素及时分析、预警,做到早介入、早行动、早预防。
2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成立修武县教体系统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
副组长:教体局其他班子成员
成 员:由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局办公室、教育科、政工科、计财科、职教科、成教中心、电教馆、体卫站、督导室、安全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装备中心、项目办、监察室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县教体系统防汛 工作,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拟订县级有关政策和制度等,积极推进全县教体系统深入开展防汛应急体系建设。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体系统内防汛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特大问题及时向市教育局、县政府请示报告。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各成员部门结合科室职责职 能,按照《修武县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相关要求,在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2成立修武县教体系统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防汛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办、办公室、计财科共同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要职责: 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防汛应急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校处理防汛应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协调督促全县教体系统重大防汛工作的应急处理;协调处理教体局内相关科室和局外有关部门相应防汛工作的重要事项;督促各地根据防汛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卫生防疫组、开学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宣传报道组、督导组、执纪组等8个职能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工作组职责详见附件1。
2.3组建学校相关机构
各级各类学校参照教体局的做法,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置防汛应急职能工作组,负责本学校的防汛应急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
全县教体系统要扎实做好汛灾的日常预防和应急准备,未 雨细缪,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提高防汛处置能力,确保 一旦灾情发生能够快速反应和积极有效处置灾情。
3.1.1预案准备
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案的要求,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县教体系统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坚持“避险为要”,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避险工作流程、避险线路、集中安置点和各环节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3.1.2加强演练
加强应急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组织人员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防汛救灾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1.3强化储备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需要,制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
3.1.4排查整改
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好汛前、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地势偏低、汛情多发的学校要吸取教训,扎实排查安全隐患,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做到排查有记录、整改有跟踪。学校主要防御性的排查整改工作如下:
(1)排水防涝
①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
②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排水、道路畅通。
③做好防止低洼易涝区域地下设施的雨水倒灌和积水排水 准备,及时搬移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有条件的要设置排水泵、挡水板、沙袋等。
④对校内景观湖、蓄水池、贮水井进行预排空或降低贮水量。(2)防高空坠物
①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及时加固。
②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特别要注意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
③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防雷工作
①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分步实施对校内建筑的防雷安全
检测,重点做好对老旧建筑的防雷安全检测和隐患整治工作。
②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 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防校舍危险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排查,及时维修维护, 确保校舍安全。经排查评估鉴定为不同等级危房的校舍,依据危房等级,决定要么坚决停止使用,立即拆除,要么按轻重缓急次序及时进行维修加固。
3.1.5风险防范
在强降雨来临前,教体局根据需要,及时加强与同级防汛部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会商研判,分析风险隐患,列出风险清单、提出防范要求,向辖区学校发送风险提示单,负责督促逐项落实防范措施。
3.2预警
3.2.1预警的类别和级别
根据《河南省教体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和气象、水利、地质、城市内涝等应急预案,依据暴雨、河道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风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分别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严重(Ⅱ级,橙色)、特别严重(I级,红色)。
3.2.2预警行动
教体局与同级防汛部门、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根据发布的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预警信息,组织本系统采取预警应急行动,及时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相应预警行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动员防汛力量,迅速进入应急状态。
各学校要明确应对风险预警各类级别的具体行动,做到事项清晰、行动明了、责任到人,不漏项、无盲点。尤其是应对暴雨一级红色预警,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气象局印发的《关于在暴雨红色预警条件下实行停课措施的通知》要求,果断停学、停课。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类别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 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 特别重大(I级)四级。
4.2应急响应启动原则
(1)实事求是,先行行动。如遇紧急情况,各类学校可根据灾情实际,先行启动应急响应。
(2)暴雨预警,立即行动。在相应级别的暴雨预警发布后,学校根据预警,可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3)同级响应,同级行动。教体局和学校按照同级防汛指挥部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开展好相关工作。
无论发生哪一级灾害,教体局和学校必须第一时间紧急处理,防止事态及危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3应急响应行动
灾情发生后,教体局和学校按照应急响应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本区域内的教体系统应急响应工作,并根据灾情等级或实际工作需要,启动预案的相应响应级别,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3.1一般(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教体局应急响应
①对学校及时发布应急响应信息,指导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督促落实防御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
②教体局防汛工作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会商,对相关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进行动员部署。
③各相关科室启动分包督导机制,加强对分包受灾区域的 工作督导,每日17时向局防汛办报告工作动态。教体局防汛办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④8个职能工作组集结待命。
⑤做好对乡镇中心校、县直各校灾情险情的统计、报告工作。
(2)学校处置
①事发地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防汛指挥部门部署,向学 校师生发出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必要时转移在危险教室和 宿舍的师生员工、可能受影响的教学设施设备。
④抢险救援队伍随时待命,确保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 应急抢险等工作。
⑤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
4.3.2较大(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教体局应急响应
①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防汛办主任指挥应急 响应行动,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行会商,进行动员部署。
②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防办主任或防办副主 任在局防办值班。
③对各各乡镇中心校和县直学校提出具体防御要求,各分包科室对分管学校的应急值班情况、落实防御措施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掌握在校学生人数、停复课、转移人数等情况。
④派出灾区相关分包责任科室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防汛 抢险救援。
⑤8个职能工作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⑥分包科室每日17时向局防汛办报告工作动态。局防汛办 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持续做好对各地各校灾情险 情的统计、报告工作。
(2)学校处置
①学校主要负责人坐镇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对各环节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实行领导24小时到岗带班值班制度。
②停止一切露天活动,建立在校学生台账,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③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危险校舍、水电线路等重点领域进行再次摸排,重点部位实行专人盯防。
④根据灾情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统一组织师生员工疏散撤离等措施;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幼儿需要回家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受影响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停课,并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⑤立即组织应急队伍,营救遇险人员,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同时,争取当地政府专业救援力量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⑥及时向当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
4.3.3重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教体局应急响应
①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指定的副组长)指挥应急响应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科室集中办公。
②分管防汛工作的局领导在防汛办值班,组织人员与县防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动,及时准确掌握暴雨发展趋势,风暴影响情况,研判防汛形势。连线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组织动员部署。
③进一步加强督促相关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
④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对应分包科室涉及的受灾区域,派出由分管分包科室的副组长带领相关职能工作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⑤各分包科室进一步加强对灾区的工作督导,每日7时、17时报告工作动态。
⑥局防汛办每日8时、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持续做好灾情险情的统计、报告工作。
(3)学校处置
①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指挥应急响应行动,学校领导全 部到岗,根据各自职责落实抢险队伍和救灾物资,对随时出现的险情、灾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领导24小时到岗带班值班制度。
②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受影响地区各托幼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停课。学校、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已到校的学生和已入园(托)的儿童,并向监护人告知学生(幼儿)的基本情况。
③做好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在政府专业救援到来 之前,积极开展自救。协助当地政府专业救援部门,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避灾场所,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配合抢救伤员或营救遇险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④已被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应对社会开放,并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⑤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
4.3.4特别重大(I级)应急响应行动
(1)教体局应急响应
①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坚守岗位,亲自指挥应急响应行动,所有副组长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全体成员会商,研判防汛形势,组织动员部署,统筹调度指挥。
②全力督促各乡镇中心校和县直相关学校落实防御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
③局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指定的副组长)在局防办值班,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科室24小时集中办公。
④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分包分管领域的副组长带领相关职能工作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⑤8个职能工作组全部进入战斗状态,按照工作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做好防汛各项相关事宜。
⑥分包科室与分包学校保持通讯联系,及时掌握实情动态,每日7时、13时、17时报告工作动态。
⑦局防汛办每日8时、14时、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持续做好灾情险情的统计、报告工作。
(3)学校处置
①在做好Ⅱ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当地政府专业救援部门,对受困人员持续开展救助工作。如果灾情仍然持续,应采取必要措施转移到属地政府安排的避难场所,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务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②已设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要继续协助职能部门做好 灾民安置和赈灾救济工作。
③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
5应急保障
5.1应急人员保障
受到汛灾威胁的中小学校也应组建突发防汛事件应急队伍,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一旦启动预案,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应急队伍按照突发防汛事件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的要求动态调整成员组成。
5.2通信与信息保障
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汛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移动网络等手段发布师生撤离信息,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5.3监测预报保障
教体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暴雨、洪涝灾害及其相关灾害信息,并向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通过短信、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提醒。
5.4应急资金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应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检修等所需经费。
5.5应急物资保障
教体局和学校应结合实际储备防汛应急物资, 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雨衣、应急包、发电机、抽水泵等必要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要存放合理、便捷使用,并由专人保管,保证各类设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5.6教学秩序保障
教体局指导和帮助各类学校制定师生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保障灾后教学秩序的尽快恢复。
5.7值班值守保障
进入汛期,全县教体系统严格落实三级带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雨情、水情、灾情等。
5.8核查统计保障
教体局和学校健全完善灾情数据采集、统计、审核、处理和上报等各环节的规范制度,做到全面统计、不重不漏,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严禁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6信息报送及发布
6.1信息报送
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员、财产及设施等。
灾情发生后,局防办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工作动态;事发学校要按照“边核实边报告、边处置边报告”的原则,第一时间向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时限分别为10分钟(电话报告)、1小时(书面报告);发生突发重大险情灾情时,教体局在险情灾情发生后30分钟内报告市教育局。灾情事态严重的,各单位每1小时续报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直至事态得到有效控制为止。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学校应在 1日内将主要特征性数据等基本情况报送教体局,教体局在2日内汇总、报送至县防指。
6.2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教体局新闻发布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必要时,请县政府组织协调。
各学校的信息发布应提交教体局审核,不经同意不得向任何媒体或第三方提供具体信息。
7善后工作
7.1恢复教学秩序
开学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和卫生防疫组积极指导学校组织力量做好学校环境整治、卫生防疫消杀等工作,尽快修复和更新受损的校园设施设备。及时全面检查水电线路、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排查、防范、整改。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
7.2灾后救助
灾后重建组和卫生防疫组组织指导学校对受灾师生员工进行妥善安置和救灾救济,安排好受灾师生员工生活。做好受伤人员的卫生、救助工作。开展贫困学生社会资助工作。
7.3灾后重建
教体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受灾地区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任务、目标、政策、规划、资金、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8预案管理
8.1本预案是修武县教体系统处置突发防汛事件应急准备 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级各类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8.2本预案由教体局制定并负责管理,及时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
8.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