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修武县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修政办〔2022〕26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武县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30日
修武县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金融的服务保障作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优做大做强实体经济,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民宿恢复发展
(一)协调农商行利用支农再贷款资金或自有资金,通过市农信办向省农信办申请降息、缓交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做到不抽贷、不压贷,缓解经营户资金周转困难。
(二)协调中旅银行通过贷款方案重组,拉长还款时限、降低贷款利率、调整结息周期等方式,缓解经营户资金困难。
(三)协调农业银行针对目前存量贷款,尽最大力量通过市行向省行申请降低利率、调整结息周期等措施,支持民宿经营户渡过难关。
(四)协调邮储银行将存量贷款通过延期付息、利息下调、贷款展期等金融服务,为民宿经营户缓解资金压力。
(五)结合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支持,通过民宿个体互保、信用贷款等形式,帮助修武民宿业做好疫情后时期复工复产、发展壮大的资金支持。
二、精准施策帮扶纾困,满足企业资金需求
(一)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其上级银行争取支持政策,对企业存量贷款业务通过贷款方案重组,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形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二)创新融资方式,对企业新增贷款需求,协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旅银行、农商行、中原银行等相关银行积极向省、市等上级行争取政策认可,通过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质押、销售合同质押、金融仓储(存货产成品质押)等新型金融业务,用好用足各类金融资源,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难题。
(三)充分发挥修武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用,全力以赴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一是针对农商行已投放的贷款业务,利用“总对总批量业务”模式,见贷即保,分担银行金融风险,激发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尽快做大做强担保公司,通过多种途径注入资金,提高准入能力,与更多银行开展合作,提升单笔担保额度和更大选择空间。三是放宽反担保条件,降低反担保要求,最大限度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资金需求。
三、加强预警监测,防范金融风险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修武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原则,合理评估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加强风险监测,对贷款主体等出现实质性风险变化的,应及时予以科学有效处置。对弄虚作假、利用优惠政策搭车捆绑、非法套利以及借机违规修改征信记录等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依法依规实施惩戒,稳妥有序做好疫情后时期复工复产金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