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2020〕1号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2-09 10:4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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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001-0202-2021-00002
文章标题
修政〔2020〕1号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
文  号
修政〔2020〕1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2-09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


修政〔2020〕1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结合全县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做好防控工作

1.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全县上下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和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2.持续增强大局意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在防疫药品、物资和医护人员等方面服从统一协调和调度,全力支持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

二、全力保障防疫物资供给

3.加强防疫物资供给。积极争取三大改造资金,重点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企业扩大产能。(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没有挂网的品种,医疗机构均可先采购后备案,同时建立企业挂网“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增补挂网。(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发动一切可利用资源,全力采购、募捐口罩、医用防护服、消毒液、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确保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落实涉及国计民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交通物流的保障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不管控、不打扰企业生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4.抓好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支持云台购物广场、好又多超市、客美拉超市、柏林运输等重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疏通货源和供货渠道,确保批发市场、城区物流配送畅通和商超、便利店、社区供应点及时补货补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重点围绕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口罩、体温计、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用品,加强监管和服务,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做好群众生活必需品配送,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行动,确保防控药械质量安全,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假冒伪劣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尤其是对在疫情期间制假售假、利用防护物资发国难财的不法分子,从严从快从重坚决予以打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司法局、城镇办,各乡镇)

5.畅通物流运输渠道。严格落实国家在疫情防控期间关于交通运输管控的各项措施,在确保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的前提下,按照三不一优先的原则,保障防疫应急物资和人员运输绿色通道畅通,保障市场供应必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畅通,保障正常生活生产出行车辆畅通。(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网络零售平台,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6.提供相应工作援助。对因疫情影响生产及物流等环节导致国际国内贸易合同、承包合同无法履行等问题,及时提供商事法律和贸易投资促进等服务,协助各类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尽量将企业损失降至最低。(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司法局)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一企一律师活动,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法律指导等服务,做好因疫情引起的公益诉讼、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三、加强经济运行调度

7.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强运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原材料、用工、资金、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困难,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生活必需品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行业,持续稳定经济增长态势。(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8.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前提下,分行业、分批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督促企业开展员工排查监测,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提倡使用本地员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全方位帮扶,实行封闭式管理,对重点区域进行消杀,降低工作场所人流密度,采取倒班制保障满负荷生产。指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内部疫情防控责任,建立疫情防控监测点、配备应急车辆和药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配备医护人员,切实提高人防技防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

9.提升涉企服务实效。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采购等相关问题,抓好原材料、重要零部件等方面稳供保障,加强产供销等各环节科学匹配,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10.加强生产要素保障。监测电力运行态势,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煤、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要素充足供应,科学安排运力配置,防止集中复产带来的区域性、时段性要素价格大幅上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1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好省市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县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指导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将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先行垫付,中央和省财政分别对县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20%予以补助,剩余部分由县财政负担。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12.落实税收减免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和省市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因疫情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推广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和手机缴税等多元办税方式,最大程度降低纳税人交叉感染的风险。(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3.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规范采购开评标活动,推行电子化招标(采购)交易活动,鼓励实施网上投标、开标,开通完善网上投标、开标、评标系统的相应软硬件设施,供应商投标可不到开标现场,不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对上年末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1231日。维持现行的失业和工伤保险低费率运行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430日。(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15.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针对企业复产、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周转问题,及时提出纾困举措。(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金融工作局、人行)加大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减少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鼓励银行机构大力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给予企业特殊时期还本付息延期、下调贷款利率等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持续加强与蚂蚁金服智慧县域+普惠金融项目合作力度,不断扩大平台授信范围和贷款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对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保障,指导保险公司对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出险理赔客户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人寿、人保)

五、加快推进项目谋划建设

16.推进两山两拳战略。加快对接两山两拳规划,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支撑带、文旅融合产业带、生态康养发展经济带,积极推动云台山与嵩山战略合作,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两山两拳区域生态文化旅游融合示范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云台山景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17.提升项目审批实效。提高项目前期服务水平,投资项目业务办理原则上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对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办理的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项目,涉及的手续办理开辟一站式、全流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18.加强项目谋划建设。设立谋划项目专项经费,大力实施“825”计划,聚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及产业转型升级等,抓紧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利用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引进一批合作项目,充实各级重点项目库。建立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台账,一次交办,集中办理,联审联批。加强要素保障、时刻做好开工准备,一旦具备条件即开工建设。对一季度和上半年有望建成投产的重点项目,帮助企业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和投产准备,尽早投运达效。(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各乡镇)

19.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坚持招商信息共享常态化,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大招商项目的整合和网络发布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自媒体平台、中介机构等,高频次、高精度、大范围的发布招商信息。加强与在谈项目客商的沟通联系,改“面对面”交流为“屏对屏”沟通。对于急需签约的项目,可通过邮寄项目文本的形式来进行签约,为经济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入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研发生产类企业。(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20.支持医疗项目建设。密切关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基建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一批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等领域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新增的政府债务限额优先支持公立医院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和医疗设备采购以及相关防疫部门检验检测设备购置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加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21.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稳定蔬菜生产面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搞好产销信息对接,保障蔬菜市场供应稳定。抓好生猪稳产保供,以规模化养殖场为防疫重点,严格防控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畜禽疫情。针对全县小麦生长情况,因地因苗抓好春季麦田管理和春耕备播生产安排,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确保夏粮丰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各乡镇)

22.支持文旅行业发展。设立专项旅游扶持资金,出台修武县支持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文化旅游企业研发新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努力推出一批具有修武特色的文创精品。(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人行、各有关单位)启动大运河修武故事系列计划,谋划招引一批大运河主题文旅项目。(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全力做好疫情过后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宣传,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内容,创作赋予修武特色、短小精悍、易于传播的文艺节目,弘扬社会正能量,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氛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23.促进重点行业转型。针对疫情防控期和疫情过后的工程建设需求,鼓励我县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食品等行业企业开发新产品,助推产业强县建设。(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财政局)

24.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加快发展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远程医疗会诊服务等新业态,部署疫情防控大数据平台,加大大数据在应急、医疗、养老、交通、学校、旅游、社区等行业的应用,让全民共享数字经济红利。(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培育互联网+制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企业,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和相关应用产业协同发展,聚焦5G产业链关键环节,推动5G与智能制造、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5G与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企业上云等融合示范项目,积极融入以郑州为中心的5G发展应用大格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5.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实时关注全县就业形势、农民工流动、企业用工需求、人力资源市场等情况,全面评估疫情影响,做好应对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优势,广泛收集空岗信息和求职信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业集聚区,各乡镇)

26.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依托省、市大数据库和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刷脸办”“刷证办”“刷码办。加大河南省豫事办手机政务服务APP应用推广工作,让企业和群众实现网上办”“指尖办,减少实体大厅人流,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7.补好公共卫生短板。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用好国开行疫情防控专项贷款资金,实施一批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水平的建设项目,完善基层卫生防疫体系,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型康养产业,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各乡镇)

28.救助困难群众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实施先行救助,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在非户籍地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且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县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2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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