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最大化地为企业运送产品、物资提供便利,修武县公安局拟启用入县货车电子通行码。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及豁免车辆
(一)禁止入县通行的车辆。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冒黑烟车辆。
(二)豁免办理通行码的车辆。核载质量不超过1000公斤的小型货车和微型货车、皮卡车(需符合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纯电动新能源车(无核载质量要求)豁免办理通行码,但在县区通行时不得运输渣土、砂石等易抛洒物品。
(三)限制通行的车辆。禁止和豁免以外的货运车辆,在办理货车通行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限行区域及禁行路段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按照提示办理通行码。
货车通行码分为长期和临时两种类型。长期通行码有效期为一个月;临时通行码有效期为每次2天,每月不超过7次。
1、批发市场、超市、家政服务公司及运送鲜活农产品、生活物资等民生保障运输车辆。可申请期限:一个月。
2、市政维护、园林绿化、清洁作业(垃圾车、洒水车、吸尘车、雾炮车)等市政保障运输车辆,医疗固废运输车辆、邮政快递车辆,抢险抢修类(水、电、暖、燃气)运输车辆。可申请期限:一个月。
3、工业企业产品、物资运输车辆。可申请期限:一个月。
5、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申请期限:一个月。
上述第1至4类车辆在申请货车通行码时需提交:申请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牌照清晰)、车辆保险。第5类车辆,需提交:(剧毒)(危险化学品)普通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运输通行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运输合同、申请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车辆保险、具体行驶路线。
长期通行码的审核时间为每月月底前的3-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应在此期限之前提交申请,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在月底前完成审核。
需提交材料:申请人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照片(牌照清晰)、车辆保险。临时通行码审核时间为每天8:00至18:00。
1、申请人所提供的行驶证、驾驶证应包括正、副证两面,证件均在有效期内;车辆照片包括正面、侧面和后面。
3、车辆在焦作市辖区内交通违法未处理信息不超过3条。
(一)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通行时间为:每日8:30—次日7:00。高峰期禁止通行,早高峰:07:00-08:30;午高峰:11:00-12:30;晚高峰:17:00-19:00。
(二)应急抢险车辆、重大民生保障车辆全天24小时通行。
(三)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根据城市道路安全管理要求确定。
申请人可关注“焦作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情况。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除民生、应急抢险、市政保障、邮政快递、医疗固废、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外,根据指令将暂停审批通行码,已办理通行码的,橙色及橙色以上等级预警期间暂时冻结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交管12123”APP和“修武交警”微信公众号予以通告,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区机动车辆限行、禁行、绕行等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一)通行码仅对确需在限行路段行驶的车辆办理,其他车辆请自行选择合适绕行线路通行。办理通行码的车辆一般按照“点对点”(起点至终点)的原则办理通行码。对未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二)如因大气污染防治原因限制通行的,应根据县政府发布的限行公告执行。
(三)渣土车在申请通行码时应提前由相关主管部门核准。
(四)确需在禁行区域内及道路通行的货车,需经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审核同意。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6日起实施,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