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政策解读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出台有什么背景和依据?
答: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高度关心残疾人的福祉,多次就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做出重要指示。9月16日上午,国务院党务会研究通过《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即日将以国务院名义发布,2016年1月1日起全国实施。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有何重要意义?
答:一是建立两项补贴制度是落实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的重大措施,是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迈出的坚实有力步伐。二是建立两项补贴制度是第一次在国家层面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三是建立两项补贴制度是以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调查、残疾人状况监测为依据,针对广大残疾人迫切需要而推出的重大惠民举措。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答:(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人/月,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统筹确定和适时调整。
(三)补贴形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四)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问:《残疾人两项补贴》将取得哪些效益?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为解决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长期照护问题,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