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五一”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27

“五一”假日即将到临,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修武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消费特别提示如下:

一、购买食品需注意

采购食品应尽量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选购食品,购买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在无证无照食品摊点或食品摊贩处选购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

二、外出就餐需注意

消费者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食品安全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要做到“四看四不吃”,一看证照是否齐全,二看环境是否卫生,三看餐具是否洁净,四看饭菜感官是否正常;一不吃生食海产品或水产品,二不吃冷荤凉菜,三不吃不熟悉、不新鲜或有异常的菜品,四不吃无证单位的食品。就餐后,应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

三、居家饮食需注意

居家用餐时提倡“现买、现做、现吃”。注意“五不购买”,不购买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不购买野生蘑菇、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不易分辨的野菜等高风险食材;不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和水产品;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购买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食品。熟制食品室温存放不超过2个小时,冰箱保存的食品食用时一定要重新加热,尽量不要食用隔夜饭菜。

四、网络订餐需注意 

消费者选择网络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商家的证照信息,不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等供餐者订餐。网络订餐时应选择距离近、证照全、口碑好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尽量缩短食品运送时间。自觉采取“无接触式”配送方式,送达后要认真检查包装、封签是否完好,食物是否新鲜,并在标签注明时间内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要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沙拉、寿司)、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五、处理食品安全事件需注意

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进食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时,如发热、呕吐、腹痛、腹泻等不良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证据。请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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