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修武县连翘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
修政文〔2024〕12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武县连翘产业发展规划(2024-2026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4年2月6日
修武县连翘产业发展规划
(2024-2026年)
一、发展背景
(一)资源优势
修武县地处太行山南麓,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4.7℃,县区地势北高南低,最高点海拔1308米,平均海拔为692.7米,山地378.13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2%。修武连翘主要分布于北部山区山坡灌丛、林缘,山谷、山沟的树林中,北部山区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均适宜连翘生长发育,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气候优势造就了丰富的野生连翘资源,《修武县志(道光版)》、民国《修武县志》物产篇中均有记载。目前北部海拔250米以上山区野生连翘资源丰富,沿太行山300平方公里广泛分布。
修武县被确定为连翘重点产区,修武连翘入选河南省道地药材目录(第一批),河南云台山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荣获河南省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在中医药材种植、加工、销售等方面具备基础条件。
(二)产业现状
目前,我县人工种植连翘共1016.5亩,依托焦作晟华田园农业有限公司,对野生连翘分区、分片进行人工抚育,同时进行仿野生栽培,形成了350亩的连翘人工抚育作业区,开发连翘茶制作与销售。依托河南云台山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连翘果初加工,年加工量可达3000吨。
二、发展定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定位,牢牢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尊重市场规律、自然规律和群众意愿,挖掘利用丰富的连翘资源,让其更具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建立连翘规模化生产基地,依托集中连片的连翘林举办观花节、采果节,打造区域生态旅游新景观。招引连翘等中药材收购、仓储、物流一体化企业,探索发展连翘果初加工、连翘系列茶加工模式,建立电商平台,拓宽连翘果、连翘茶等系列产品销路,实现产供销一体化服务,推动连翘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1.规划范围
七贤镇、云台山镇、西村乡。
2.总体规模
到2026年,全县发展连翘野生抚育、人工种植3万亩,年产连翘6000吨。
3.基地建设
按照重点布局的原则,建立连翘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2024年底,七贤镇、云台山镇、西村乡分别建立1个1000亩以上连翘抚育或种植示范基地,2026年底,分别建立1个以上5000亩连翘抚育或种植示范基地。
4.加工基地
延伸连翘链条,建立连翘产品系列加工基地。2024年底,年烘干连翘3000吨,2026年底,年烘干连翘10000吨。引进、培育加工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连翘茶、中药提取液、饲料添加剂、日化产品等产业深加工。
5.销售平台
通过招商引资,引入连翘等中药材收购、仓储、物流一体化企业,成立连翘系列产品销售电商平台,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主体
培育发展林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切实做好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流转交易、资产评估等服务工作。采取“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大户+村集体+农户”等模式,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连翘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技术支持
召开连翘产业发展研讨会,邀请国内顶尖中药材技术专家到我县集中授课,指导工作;聘请卢氏、陵川等地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深入实地,重点指导连翘良种选育、人工抚育、标准化栽培等技术,引导农户做好连翘科学标准化栽培、管理,为地方连翘品种培育创造条件。
(三)品牌打造
依据我县连翘资源及特色,申请认定修武县连翘地理标志产品,申请注册具有修武地方特色的连翘果、连翘茶商标,打造叫得响、品质优的修武连翘品牌。
(四)以旅强农
通过普查,摸清我县连翘资源整体分布,命名连翘峰、连翘树王。查找有关记载、典籍,加强连翘文化宣传;每年举办修武县连翘观花节、连翘果采摘节,扩大修武连翘知名度。
(五)规范管理
根据连翘成熟期和中药材收购有关规定,合法、合理制定完善收购制度,严厉打击私自收购连翘行为。七贤镇、云台山镇、西村乡,建立连翘抚育、采摘管护制度,保护连翘资源。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七贤镇、云台山镇、西村乡及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修武县连翘产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修武县连翘产业发展。七贤镇、云台山镇、西村乡要明确专人,细化分工,保障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任务,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资金保障与政策激励
整合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科工局等各方面项目资金,为连翘产业发展提供保障。制定发展连翘产业奖补办法,明确扶持对象、奖励标准、申报程序、验收标准、资金拨付等内容,对新发展连翘人工抚育和种植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脱贫户、监测户进行奖励。
(三)项目带动
依托乡村振兴、产业扶贫等项目,积极编报野生连翘抚育、人工种植、连翘果初加工、连翘制茶等项目,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助力连翘产业发展。
附件:1.《关于成立修武县连翘产业领导小组的通知》
2.《修武县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奖补办法》
3.补贴标准表
4._乡(镇)_年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5.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计划申报公示
6.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7.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8.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9._年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结果确认表
10._年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11.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关于成立修武县连翘产业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修武县连翘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推动修武连翘产业做大做强,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修武县连翘产业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李怀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张瑞生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李宁宁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副县长
张鹏展 县政府副县长
玉苏甫·牙合甫 县政府副县长
曹学贤 县政府副县长、七贤镇党委书记
秦庚新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 袁 菲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泽春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薛朕方 县财政局局长
徐新勇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 培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许战军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付利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 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乔凤丽 七贤镇镇长
许 瑶 云台山镇镇长
韩露亿 西村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秦庚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修武县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衔接乡村振兴,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依托我县特色资源优势,做好“土特产”文章,大力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产业,持续推动全县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部署,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全县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逐步在我县北部山区三个乡镇建立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人工抚育基地,按照重点布局的原则,建立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
二、奖补对象
有意愿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通过专业合作社代种、代管模式参与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的新型经营主体。
三、奖补年限
2024年-2026年
四、发展模式
(一)野生连翘抚育
(二)人工补种
(三)人工种植
五、产业扶持标准和申报验收办法
(一)申报条件
脱贫户和监测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2024-2026年新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以及通过合作社带种带管或以土地入股方式在2024年新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户申报时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村委会申请,村委会统一汇总,经村委会民主决策并在本村公示后,向乡镇申报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三)扶持标准
对经过申报、列入发展计划,新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其关键环节一次性补贴,经过验收合格的抚育每亩补贴200元,人工补种每亩补贴300元,人工种植每亩补贴100元。
(四)验收办法
验收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项目完成后,由村两委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的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验收,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写出验收报告),报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按照相关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六、奖励措施
为引导和鼓励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尽快形成一乡一色的产业格局,对新发展规模化种植的乡镇进行奖励。
(一)对新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规模种植达到500亩、1000亩、2000亩的乡镇分别给予3万、5万、10万的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我县范围内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的合作社,优先享受金融帮扶基准利息。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把发展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积极与相关部门结合,确保产业发展的科学性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效果。
本办法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补贴标准表
种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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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补贴金额
(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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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连翘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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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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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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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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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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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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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乡(镇) 年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计划
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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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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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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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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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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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户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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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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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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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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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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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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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规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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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补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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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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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注:1.项目计划可每年申报一次,如有新变动年内再行申报。
附件5.
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计划申报公示
(乡镇、行政村同步公示模板)
现将 乡(镇) 村 年拟上报的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第X批)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焦作市乡村振兴局:0391-8382959
修武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0391-7171009
乡镇公示电话:
附件:xx乡(镇)村xx年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XXXXXX(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乡(镇) 村 年 月 日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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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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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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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户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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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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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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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规模: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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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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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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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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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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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产收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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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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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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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第一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 1年内不得享受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对第二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相关信息抄送征信管理单位。
户主(家庭成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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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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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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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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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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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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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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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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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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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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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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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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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规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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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奖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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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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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附件8.
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乡镇、行政村同步公示模板)
现将 乡(镇) 村 年拟上报的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第X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XXX村委,XXXXX(地址)XXX乡(镇)人民政府,XXXXX(地址)
监督电话:
国家乡村振兴局:12317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
焦作市乡村振兴局:0391-8382959
修武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0391-7171009
乡镇公示电话:
附件: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申请验收汇总表
XXXX(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
年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验收结果确认表
填报单位: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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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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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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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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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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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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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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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项目
|
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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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规模数
|
核定奖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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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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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验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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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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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项目主管部门随机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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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验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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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资金
拨付申请表
申报乡镇: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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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XX批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XX等N个村张三等N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实施了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共计申报xx万元的奖补资金(项目申请、验收相关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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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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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xxxx文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了XX等N个村张三等N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实施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经村委实地查看以及乡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情况属实,符合奖补要求,同意发放奖补资金共计xx万元。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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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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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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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以连翘为主的中药材种植产业奖补项目资金发放情况统计表
县、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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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户数、直接受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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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已发放奖补资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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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
【不含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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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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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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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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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不稳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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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易致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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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严重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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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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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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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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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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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为脱贫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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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为普通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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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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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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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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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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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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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发放对象归类按其申请获得奖补发放时的对象类型归类;
2.同一户当年度获得两次及以上次数奖补,户数只计一次,发放资金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