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修政文〔2024〕42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弘扬和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佀杏花烈士之墓、叠彩洞”等6处新发现的文物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附件:修武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4年7月9日
修武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计2处)
总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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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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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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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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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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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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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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佀杏花烈士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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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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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里源乡马道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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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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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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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彩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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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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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台山镇片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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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窟寺及石刻(共计1处)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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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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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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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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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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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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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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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虎寺石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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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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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贤镇崔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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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建筑(共计1处)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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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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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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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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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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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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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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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村西河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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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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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村乡桃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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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古墓葬(共计2处)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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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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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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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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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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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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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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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庄村凤洼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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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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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贤镇官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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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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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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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柳村汉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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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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郇封镇南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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