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武县特大暴雨洪涝灾害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修政〔2022〕4号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武县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13日
修武县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河南省特大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豫政明电〔2021〕3号)和《焦作市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焦政〔20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实施期为2021—2024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恢复重建和能力提升,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遵循尊重自然、系统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重建任务,全面恢复城乡生产生活秩序,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建原则。
一是人民至上,民生优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恢复重建的基本出发点,把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作为重中之重,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抓紧恢复重要基础设施,加快改善城乡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尊重规律,科学重建。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聚焦水利、城市防洪排涝、应急能力等薄弱环节,高水平谋划、高质量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强化安全韧性,确保恢复重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三是突出重点,优先保障。集中资金、土地等资源,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内项目优先保障,恢复重建任务和民生领域任务优先保障,重灾区各项恢复重建任务优先保障。
四是整体谋划,分步实施。坚持系统思维,注重远近结合,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时序,优先完成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支持的重点任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等其他任务与相关“十四五”及中长期规划衔接、同步推进。
五是统筹兼顾,协同推进。结合“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等重大活动,协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与经济社会发展,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建目标。2022年汛期前,完成居民住房维修加固,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毁水利工程修复,交通运输、市政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2023年8月前,完成省规划内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到灾前水平。2024年8月,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完成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交通运输、市政排水防涝等基础设施功能全面恢复,保障能力超过灾前水平。
——经济发展效益明显提升。农业基础稳中有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实现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流和水库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和智能化管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公共服务等重点设施应对洪涝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不断完善,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加快治理,自然生态系统全面修复,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得到巩固提升,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居民住房。把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优先位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在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损毁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严格工程质量标准,确保灾区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并做好农村住房分散建设的收尾工作,确保2022年5月底前达到入住条件。
(二)基础设施。按照远近结合、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逐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水利设施。统筹水毁修复和能力提升、防洪排涝和民生保障,加快水毁工程应急恢复重建和防洪薄弱环节领域建设,重点流域和设施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1)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能力建设。推进水毁水利工程修复重建,保障工程功能发挥,2022年主汛期前,完成大沙河、山门河、揽月河、青龙洞水库、群英水库、马鞍石水库、农村供水工程和万箱铺闸、裕国庄闸、常桥闸、朱营闸等11个水毁工程修复,在安全度汛中发挥作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七贤镇中心水厂建设项目,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完成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提升洞湾—六股涧河道行洪能力。加快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雨水情监测系统建设和物资储备补充,完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2)系统开展重点河道综合治理。根据相关防洪规划和防洪工作需要,统筹重点河道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治理,提升行洪能力。加快大沙河、山门河等中小河流防洪除涝综合治理,保障沿线防洪安全。2022年11月底前,大沙河(修武段)、山门河五里堡至大沙河段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工;2023年11月底前,项目竣工。
2.交通设施。按照“先通后固、逐步提速”的原则,全力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1)农村公路。2022年6月底前,完成青云大道、影待线等农村公路(桥梁)和五里源超限检测站、方庄和习村非现场执法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成C382洞湾至纸浆庄、五里源村西主大街、马连沟至王庄公路建设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通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有序推进交旅融合、交城融合等智慧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逐步提升交通通畅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2)干线路网。2022年12月底前,配合完成国道G207山区段、省道S232小营三叉路口至武陟段灾后修复重建项目,畅通区域干线路网,恢复通行能力。
(3)铁路专用线。2022年5月底前,完成中铝物流集团中州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灾后修复项目,恢复铁路运能运力。配合做好新焦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优化铁路网络布局,向多中心网络化发展。
(4)水运。2022年6月底前,完成马鞍石水库、群英水库港航安全监管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善落实极端天气等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港航设施安全防控能力。
3.能源设施。坚持“安全可靠、远近结合、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实施受损项目灾后恢复重建,持续提升能源供给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1)电力方面。开展受损重建住房、水毁农田等电力设施配套建设,同步做好供电服务。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电力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做好新建小区配电设施防涝标准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潭王变、周庄变、张弓铺变和9个行政村台区升高、配电室改造等灾后修复工程,提升电力设施防洪、抗洪能力。推进新一代电网应急指挥系统落地应用。
(2)新能源开发方面。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2022年12月底前,新增装机容量100MW以上;2023年12月底前,装机容量达到300MW以上,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智能耦合运行,构建多元化能源供给结构。
4.市政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修复后提升”原则,以功能恢复和保障运行安全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政设施建设,2022年6月底恢复到灾前水平。202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1)提标修复道路桥涵设施。坚持先地下后地上,明患和隐患并重,全面排查城市道路、地下管网、地下停车场及地下通道、路灯供电等设施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项目台账,按照“一处一策”原则制定修复重建方案,做好加固、提升整治工作。排查现状桥梁防洪标准,改造不满足现行标准要求的桥梁,修复的桥梁标准不低于原有水平,重建桥梁执行现行建设标准的高值。
(2)优化改造城乡供水设施。修复改造受损和老旧供水管网、取水泵站,提升易受内涝影响的供水设施,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保障极端天气条件下应急供水。全面排查水厂泵房、配电房、加药间等重点设备,增加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龙头水水质检测项目和频率,加强微生物、浊度等水质指标监测,确保供水安全。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能力提升,有效减少地下水开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乡用水质量和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设,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3)修复提升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检测维修和巩固修缮受灾损坏的垃圾中转站等设施设备,加快推进17座因灾损毁垃圾中转站修复重建,尽快更换压缩、除臭、渗滤液处理等设施设备;加快实施城市生活垃圾收转运项目,保障垃圾处理系统安全正常运转。
(4)确保地下空间安全。加强涵洞、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空间内部防洪排涝设计和设施建设,科学合理确定防洪标准,综合运用防、排、堵、截等措施应对洪水侵入。全面排查整治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市政管线、人民防空、地下仓储及高层建筑地下空间隐患,提升排水防涝能力,确保安全。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维护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确保地下空间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防汛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城区内涝治理。根据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善城市内涝应急预案及灾害预警、应急疏散机制,打造“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排水防涝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修复提升排水防涝设施。与市政管网改造、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全面修复城区毁损排水防涝等市政基础设施,尽快修复破损雨水管渠,避免水土流失造成道路塌陷等二次破坏。维护提升地下桥等重点区域的排涝泵站。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深入开展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敷设排水管网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实施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结合道路和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运用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广场、停车场、调蓄池、调蓄管渠等措施,全面提高雨水源头减排、人工调蓄能力。
2.加快整治易涝区域。对城区易涝区域周边低洼地段及人口密集区域等道路集中汇水区域、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部位,按照“一个易涝点、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逐一明确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在易涝区域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改造提升易涝区域周边雨水排放口、排水管渠,升级改造雨水泵站。在低洼易涝区域设置清晰的警示牌、涉水线、水位标尺等警示标志和道路交通引导屏、隔离栏栅等交通引导装置。加强安全事故防范,防止窨井伤人等安全事故,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
3.提升城区内外河排涝能力。加强城区河道、排洪沟(渠)、排水管网与城区外部河道在水位标高、排水能力等方面的衔接,推进内外部水系相互贯通、自然流动,提高城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确保过流顺畅,满足防洪排涝安全要求。整治、疏浚、扩挖或扩建过流能力不足的河道(沟道),整体提升排水能力。全面疏通河道沿岸雨水排放口,确保排水通畅。加大侵占泄洪河道违法建设拆除力度,逐步恢复河道自然形态。
(四)公共服务设施。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早恢复并提升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
1.防止因灾返贫。对受灾区易返贫致贫人口,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深入开展一对一帮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2022年5月底前,完成受损农村道路、灌溉水渠、安全饮水设施、产业基地等受损扶贫项目恢复重建,结合实际恢复发展适宜产业。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落实受灾人员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坚持精准施策,及时化解风险,防止规模性返贫。
2.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维修更新县、乡、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场所及设备,通过加大劳务输出、支持自主创业、用好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拓宽灾区群众就业渠道。恢复重建受损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社区养老照料、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社会保障设施,全面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3.教育领域。坚持“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各类受损学校设施修缮、加固、重建,尽快恢复受损教育基础设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把学校建成安全牢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避难场所。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灾失学辍学。2022年8月底前,完成周庄镇初级中学、张弓铺中心小学和裕国庄教学点灾后重建项目,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2023年8月底前,完成张弓铺新小学建设,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
4.医疗卫生领域。加快县、乡、村受损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施修缮重建,维修更新设备仪器,补齐设施设备缺口,尽快恢复正常诊疗服务。升级改造医疗卫生机构地下空间、电力设施等,增设防灾减灾设施,提高防灾救灾能力。恢复重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防疫设施,实现每个受灾乡(镇)建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建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强化重要医疗物资应急保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风险能力显著增强,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云台山镇卫生院、郇封镇第二卫生院灾后修复项目;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王屯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七贤镇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
5.文化文物领域。恢复重建乡村公共文化设施,有效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修复受损文物及其保护设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入村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灾后修复项目,加快推进胜果寺塔、城隍庙文物保护灾后重建项目。
(五)产业恢复。坚持恢复重建和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在主要产业全面恢复基础上,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夯实产业发展支撑。
1.农业领域。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修复田间道路、大棚温室等各类农业水毁设施,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农田水利设施长久发挥效益;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稳步提高受灾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灾区基本农田面积和粮食产能稳定。有序恢复养殖业。修复重建受灾养殖场户、养殖圈舍、受灾渔业,有序恢复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指导养殖户及时补栏增养,建立畜禽养殖高燥“安全岛”。加快种养业转型升级。推进修武县蛋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延链增值;推进畜牧业“三链”同构,把畜禽产业培养成为现代高效农业的引领产业。
2.工业领域。深入实施“万人助万企”活动,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惠企政策,加强水电气暖运和用工、资金等要素保障,推进达产达效。推动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四化”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应急产业发展,开发一批应急装备产品。支持骨干企业整合资源,通过延链补链、产业援建、兼并重组等方式,修复产业链断点堵点,融入区域产业大循环。支持开发区建设集环保监控、安全监管、运行监测等于一体的智能管理综合服务系统,提升灾害预防、企业服务、供应链对接等能力。
3.服务业领域。加快旅游业恢复重建。推进云台山、青龙峡等主要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损毁修复,结合智慧景区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紧急搜救、医疗救助等旅游安全应急救援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促进灾后旅游新发展;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乡村民宿、农耕体验、农事研学、康养基地等精品景点和旅游线路,带动灾区群众致富增收。加快商贸业复工复产。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社区商圈等商业服务网点正常生产经营,完善市场服务体系;加强地下商场、商业街区防灾避难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疏散效率;加强价格日常监测,强化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受灾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进入市场;修复重建粮库、加油站等重要物资流通场所,提高应急供应、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加快物流业恢复提质。加快损毁仓储设施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分拨中心、配送网点、智能快件箱等城市快递设施,提升城区物流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物流三级配送网络建设,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建设乡村物流末端网点,提升流通效率;支持物流企业(园区)完善应急仓储、快速中转等功能设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物流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物流通道资源和网络枢纽,整合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物流基地和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六)生态环境。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生态修复。加快受损植被恢复。采取林木清障、清沟排涝、补植补造、养护管理等措施,加快推进损毁严重的林场、苗圃场等恢复重建,恢复正常保护管理能力;密切关注洪涝后苗木易生危害,防止二次伏倒和病虫害,提高苗木成活率,恢复原有生态系统功能。加快水土保持治理。恢复重建受损水土保持设施,完善沟、池、渠、路配套设施,健全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提高土地生产力;通过封育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清洁小流域建设及滨河(湖、库)植物保护带和湿地建设,加强重要水源地周边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加快生态保护设施修复。恢复河湖湿地岸线植被,加强受损湿地管护,推进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逐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修复环境监测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建立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2.环境整治。加强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以山区为重点,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完善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智能化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提升极端气候条件下预警预报的精准性和时效性;对风险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实施综合治理,提升防治能力。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沿线水质检测及环境风险排查,修复围网围栏、警示标志等设施设备;加强城乡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整治,配建净化、消毒、检测设备,消除洪涝等产生的病原微生物、消毒剂等多种次生灾害的影响,保障饮用水安全;采取河湖水系联通、生态补水、河道生态恢复等措施,提升水系生态功能。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充分衔接灾后重建与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编制灾区实用性村庄规划,持续开展村庄清洁和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深入实施“五改两化”,加快推进因灾受损村庄户厕修复重建,整治因灾损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美丽宜居新家园。
3.绿色重建。坚持灾后重建与低碳发展相结合,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与生活方式低碳化。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全面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按照能耗“双控”要求,严格控制“两高”盲目发展,有序实施高耗能、高排放产业产能减量置换和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工业绿色制造、服务业绿色转型,积极培育碳汇产业,发展壮大高效耦合发展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倡导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推广低碳节能建筑,加快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建设,大力推行绿色出行,积极发展绿色消费。
(七)应急管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健全全域化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灾害预警。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基层单位预案评估修订,分行业领域编制应急工作手册。优化简化应急预案为应急行动方案,制作应急处置流程图。按照“一流域一案、一县一案、一乡(镇)一案、一村一案、一水库一案”的要求,推进河道防御洪水方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御洪水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本行业本部门防汛专项应急预案等修订工作,形成全县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建立统一的应急预案数据库,实现应急预案数字化、结构化、模块化管理;完善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综合应急演练。专项预案、部门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结合灾害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避难疏散演练。
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健全各类灾害事故快速响应研判制度,完善应急响应研判程序,分级分类制定应急指令,明确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响应主体、内容和启动条件。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指令,规范停工、停业、停学、停运、停课、停产和关闭地下空间、桥涵、隧道等应急措施,利用豫事办、焦我办、政务微信微博、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融合广播、电视、户外显示终端、乡村大喇叭、手机短信等,及时将应急指令精准通知到户到人。
完善灾害舆情引导机制。建立健全灾害事故舆情引导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及时有效处置。宣传、应急、公安等部门收集研判舆情社情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各类媒体播发灾害事故信息和救援信息。积极回应和正面引导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
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建设修武县监测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全面整合监测预警感知网络,汇聚整合自然灾害历史数据、处置数据等基础数据,建立综合风险监测预警一张图,动态监测预警,适时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自然灾害应急指令。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强化预警响应联动,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对接“天眼+”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尾矿库、涉爆粉尘、金属冶炼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在线监测。推进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
加快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提高灾害风险设防标准。建成县级致灾孕灾数据库、承载体数据库、减灾资源数据库、灾害隐患数据库等自然灾害数据库。完成县级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普查区划和风险防治两张图。结合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普查成果应用,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系统。
2.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组建地质灾害、水域、山岳、重型工程机械、战勤保障、应急通讯等专业救援处置分队。建设县级骨干专业救援队伍,完善救援补偿和队伍保障机制,保障社会救援队伍权益,积极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社会救援队伍、基干民兵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训共练、联演联训机制。支持乡(镇)、各类园区和高危行业企业结合实际建设专(兼)职救援队伍。
应急装备现代化。加强县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能力建设,配备先进水域救援、一体化物资投送、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智能化、专业化、轻型化、模块化救援等现代装备和高风险场景无人智能装备。推动县级骨干专业救授队伍装备更新换代,增配一批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机动灵活、适应性强的专业救援装备。
应急物资保障。完善提升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乡(镇)存储点建设,构建实物储备、协议储备、虚拟储备、产能储备和社会储备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储备模式。统筹现有资源,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推动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品类目录,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结合实际确定实物储备数量,明确储备资金来源。做好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建设应急物资运输调度平台,完善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快速投运和免费优先通行机制。明确全口径应急物资统筹协调责任部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体系。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全县应急避难场所现状摸底调研,将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现有公共设施建设功能齐全、类型适宜的避难场所。对山区、低洼易涝等地区,就近利用地势较高的学校、村委会、企业等场所设施,规划建设撤离线路和避难场所,配备必需的应急设施,储备必要的帐篷、折叠床等生活物资。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和数据库,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对避难场所功能区域、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动态管理。将避难场所位置图纳入“豫事办”,设置导航功能,为公众紧急疏散避险提供高效、便捷、精准服务。
3.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指挥调度。全面提升县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效能,完善全县应急指挥“一张网”,搭建“空、天、地”三位一体的应急指挥通信网,建设应急资源数据中心,打造感知数据接入和时空大数据展示分析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机制,协调公安、交通、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立即赶赴灾害事故现场,成立前方应急处置指挥部,组建应急通信行动队,实现多部门协同、前后方指挥部联动。建立健全政府、行业部门、专家团队等多方参与的应急会商机制,依托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组建综合研判专班,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研判。
基层应急能力。健全县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落实乡级应急管理执法职能,基层执法装备按需配备率达到100%。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达到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六有”标准。县乡两级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管控机制,重大风险点在线监测率达到100%,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4.全民应急素质。结合实际新建或改扩建集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网站、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传播灾害防御知识。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编制应急自救手册。组织开展防灾科普“五进”活动。积极发挥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手册的作用,组织专家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页、口袋书、小册子,将防灾安全普及活动同“党员联户”“敲门入户”结合起来,确保防灾理念入脑,防灾知识入心。创新宣传形式,不断扩大“五进”活动影响力,切实增强“五进”活动实效,实现“五进”活动规范化、常态化、可持续化,进一步提升全市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应急处突专题培训,加强应急理论、预案管理、应急保障、风险管控、应急指挥、应急响应等知识学习与应用研究,强化实战指挥演练,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本领,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四、保障措施
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各方合力,确保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一)支持政策。
1.财税政策。全县各单位要积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恢复重建资金。加强与国家、省沟通衔接,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优化县级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做好财政资金及其他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积极争取亚投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灾后重建贷款。广泛撬动社会资金参与灾后恢复重建。企业或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支持灾害恢复重建、公益捐赠的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金融政策。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重建项目提供贷款和融资支持,提高对受灾企业和群众的金融服务水平。对受灾企业提供精准贷款,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展期、续贷等方式,对符合政策的贷款“应延尽延、应贷快贷”,对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和农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和压贷。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受灾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公司投融资主体作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受灾基础设施重建支持力度。
3.土地政策。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支持。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的特殊需求,创新工作方式,简化报批材料,优化报批程序。对列入省总体规划支持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先行使用,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列入省规划支持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优先安排使用“增减挂钩”核算计划,优先办理用地预审手续。支持通过“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及因灾毁废弃具备复垦条件的合法工矿用地复垦产生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参与流转使用,指标收益可统筹用于城市建设和农业农村发展。经报批同意后,因灾损毁确实无法恢复的耕地可按现状地类认定管理,纳入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或建立灾毁耕地专题图层,并据此核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保障措施。县灾后重建办要做好恢复重建任务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乡(镇)、各行业部门是恢复重建执行和落实主体,要建立与灾后重建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重建任务。要组织好恢复重建所需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确保物资供应高效、畅通、安全。要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宣传灾后重建政策措施,深入挖掘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全力营造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实施。本方案是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切实维护方案严肃性。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将每一项任务方案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县灾后重建办要统筹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清单和项目推进台帐,持续实行“例会、督导、观摩、通报”四项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具体工作落地见效,确保高质量完成重建任务。
(四)监督检查。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物资合规使用。对灾后恢复重建涉及的政策、资金和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实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档案登记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附件:修武县灾后恢复重建重点任务分工
附 件:
修武县灾后恢复重建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领域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居民住房 |
维修加固、原址重建、货币化安置 |
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
2 |
基础设施 |
水利设施 |
县水利局,相关乡(镇)政府 |
3 |
交通设施(含铁路专用线) |
县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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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能源设施 |
县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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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政设施 |
县住建局、城市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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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区内涝治理 |
排水防涝设施、整治易涝区域、城市内外河排涝能力、排水防涝智慧平台 |
县住建局,相关乡(镇)政府 |
7 |
公共服务 |
防止因灾返贫 |
县乡村振兴中心,各乡(镇)政府 |
8 |
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 |
县人社局、民政局,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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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领域 |
县教体局,相关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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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医疗卫生领域 |
县卫健委,相关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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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化文物领域 |
县文旅局,相关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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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产业恢复 |
农业 |
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
13 |
工业 |
县科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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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旅游业 |
县文旅局、云台山景区管理局、青龙峡景区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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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商贸业、物流业 |
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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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态环境 |
生态修复 |
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政府 |
17 |
环境整治 |
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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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绿色重建 |
县发展改革委、科工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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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应急管理 |
灾害预警 |
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各乡(镇)政府 |
20 |
应急救援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等,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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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应急组织体系 |
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等,各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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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全民应急素质 |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