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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主题

煤改电补贴咨询

写信时间

2022-04-26 15:27:49

处理部门

修武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4-29 18: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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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请问散居在修武农村的非农户口家庭,响应村里号召参加我县“煤改电计划”,是否享受我县的煤改电补贴?

回复内容

现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豫财环资〔2021〕118 号)和《焦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的通知》(焦财预〔2021〕525 号)的有关要求,对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给予补助。2022年1月20日,修武县财政局、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焦作市生态环境修武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2022年采暖季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贴范围,您户属于非农户口家庭,不在补贴范围,但您户已享受“双替代”改造电价优惠政策,即: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期间,按一档电价执行,取消阶梯电价;以当年10月份电量为基础用电,超过的电量享受“双替代”居民电量打包交易优惠电价,每度电优惠0.15元;申请峰谷电价(峰价0.59元/度、谷价0.44元/度)的用户,白天每度电0.44元,晚上每度电0.29 元,一个采暖季优惠电量为3000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