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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主题

已购无牌电动四轮车如何处置

写信时间

2021-03-17 21:36:12

处理部门

修武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7-27 1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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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电动四轮车不让上路行驶,是所有地方禁行,还是修武城区禁行?如全部禁行,为何不取缔不能上牌电动车销售商。已购电动车如何处理,如无法回收,这比钱对于老百姓来来说都是辛苦辛苦省下来的,违规销售厂家是否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县公安局的答复公布如下:

近年来,修武县交警大队紧紧围绕“降事故、保畅通”目标,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对机电动四轮车无牌无证、无交强险以及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的安全、文明、畅通、有序,请您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劝告身边的亲朋好友,不要销售、购买、驾驶、乘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的电动四轮车。关于此类车辆的生产、销售,还需其他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进行管理,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