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关于尽快落实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有关政策的建议
写信时间2020-05-07 17:24:32
修武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0-05-19 11:31:56
今年4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焦作市又专门针对住宿餐饮行业,出台了《关于应对疫情减免住宿餐饮行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实施细则》,确定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3月-5月份),减半收取6月-7月份房租。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未看到我县在落实上述政策方面的举措。希望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践行民心导向,抓紧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切实为群众减轻负担,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
现将县财政局的答复公布如下:
网民您好,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为支持复工复产,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发展,2020年3月,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了《关于支持复工复产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发展的通知》(修财办〔2020〕3号)。支持出租单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落实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对个体工商户落实免收2个月房租。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复工复产,缓解新冠疫情造成的经营困难,2020年4月,我局根据中央有关政策和《焦作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应对疫情减免住宿餐饮企业承租市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实施细则》的相关精神,制定了《修武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延长房屋租赁合同减免房屋租金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下发各有关单位,正在执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