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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主题

关于尽快落实承租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有关政策的建议

写信时间

2021-09-14 11:10:47

处理部门

修武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9-18 17:21:42

详情

9月1日,焦作市已经出台了《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未看到我县在落实上述政策方面的举措。希望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践行民心导向,抓紧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切实为群众减轻负担,最大限度降低灾情影响和损失。

回复内容

现将县财政局的调查答复如下: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生产经营,减轻负担,2021年8月10日,县财政局根据《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委省政府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的要求,向全县各单位下发了减免房租的通知。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承租人可向相关单位提出房租减免要求,享受相关减免政策。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7112812向县国资办进行咨询。
    得益于我县及时有效的防洪抗洪措施,城区范围内受灾情况较小。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家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减免了租赁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共涉及21处房屋或摊点,共减免租金112.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