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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主题

强烈建议70岁以上老人骑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上路!!!!!

写信时间

2023-11-23 10:39:49

处理部门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3-11-30 16:49:04

详情

强烈建议70岁以上老人骑非机动车上路,他们不遵守交通规则,横冲直撞,横穿马路根本不看左右是否有车。出现事故倚老卖老,交警处理事故也是不看谁责任大,不要指望让老人赔付。老人有事还得赔付他,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们才是真正的马路杀手!!!!!害人害己!!!!还拿他没办法!!!希望政府部门能认真考虑!!!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全!!!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现将县交警大队答复公布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需年满16周岁。老人驾驶非机动车是合法行为。针对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薄弱的现象,县交警大队长期以来坚持通过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方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叮嘱老年群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抵制交通陋习,平安文明出行。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建议,欢迎您继续对我们工作进行关注与监督。